一、导言
本文将考察中国国家领导人发出的持续推动创新型导向的经济的号召,并根据中国软件和软件服务行业所面临的挑战来评估这些设想。它将设法找出如下这些重要问题的答案:中国现在的技术发展有多少是建立在自主创新能力而不是进口技术的基础上?处于软件这类专业市场中的国内技术公司如何形成能够挑战国外公司主导地位的创新战略?作为引领企业在关键行业进行创新的促进因素,一种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多重要?
我将从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来分析这些主题。首先,在国家政策层面,我们将在中国广阔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背景中审查各种促进创新的号召背后的动机,还将考察创新力度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了国内在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中所做努力的特点。第二,作为一个有用的产业案例研究,中国软件和软件服务市场的开发和增长值得进行更详细的考察。第三,中国知识产权管理的演进过程将被更新,以便探究其对软件行业的影响以及目前的实施现状是否为促进该产业在本国下一阶段的扩张提供了足够的市场刺激
最后,本文认为,在中国建立创新经济的过程将揭露国内一些技术产业的结构中存在的许多缺陷,而纠正这些不平衡问题需要政治人物和企业参与者之间在利益、态度和结果方面达成共识。
二、广泛经济背景下的创新
中国建立创新型经济的推动力需要被放在更广泛的经济发展环境中。为了在一个广泛的议题中找到关注点,提出一些初步的问题是非常有用的:第一,促进中国创新的哪些计划已经准备就绪?第二,这些计划要努力克服什么难题和缺陷?第三,这些潜在的制约因素将如何有效地被克服?
在政治、经济和商业评论家中有一种广泛流行的观点,即中国作为21世纪工业和技术强国的快速崛起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种崛起正在进行当中。这种观点坚持认为,“世界正在经历历史上最大的变革时期之一,即经济实力正从发达国家转向中国和其他新兴大国”。商业调查指出最近的经济和商业预测坚持认为,中国可望在本世纪上半叶,甚至早至21世纪20年代中期会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现有数据的这些解释可能是对经济排名表的准确的线性预测,但它们没有充分考虑到未来经济增长推动因素的质量方面,即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显著的收入不平等将继续是民众日常生活的特点。尽管在过去实施了改革和市场开放战略的30年里,中国取得了许多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就,但是在全球一体化供需物流网络中,仅仅提供建立在有说服力的成本基础上的制造业解决方案,很难看到国家未来成功的确定性。
此外,应该认识到,美国经济(它被中国视为在未来几十年内想要超越的对象)一直极大地受益于它在尖端技术领域促进企业活力的能力。在过去,美国人通过创造新的商业产品和建立在原创基础上的、挑战现状的突破性新服务,已成功地创造了大量财富,假设性地认为美国新的一代将无法继续这种辉煌,可能过于仓促。到目前为止,如下这一点并不清楚,即开拓颠覆性技术,发明新的商业模式,吸收一种创新导向的冒险文化,这些出现在美国的传统是否已经在中国扎下根来,以至于能够确保因此得到一种美国式的经济实力和全球创新领导地位的飞跃。
探究中国现有经济结构中的矛盾及其创新能力已成为认识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年将如何发展的关键。在学者们继续指出“中国的科学和技术实力正在扩大”的同时,关于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成功的预测却不容乐观,因为“矛盾比比皆是”,事实上,中国获取、传播和应用创新的能力比其引人注目的经济实力和潜力所表现出来的要弱得多。正是这些存在争论的领域需要一种更具分析性的视野,一方面要对外部观察者进行宣传使其更好地了解中国,另一方面要帮助那些努力推动中国沿着一条新的道路前进的本国人支持创新,并将创新视为中国未来成功的基础。这些问题也是中国国内政策辩论的核心。
2007年10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共第17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公开承认,中国目前的自主创新能力非常薄弱,需要解决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他要求极大增强创新能力,使技术发展的成果能够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促进中国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使其成为增强综合国力的关键环节。
中国政府最新颁布的《2006年至2020年科学和技术战略》(以下简称科技战略)规定了他们希望借此实现其目标的基本原则,延续了过去关于培育高科技孵化器和资助未来发展项目的各种政策的主旨。特别是,创新将以三种方式得到支持:通过原创性的科学发现和发明,通过整合相关技术来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更好地吸收和利用现有的全球技术资源。
一方面,看起来存在一种促进本土企业发展的推动力,以培育能得到国际认可并且可以减少中国对国外技术进口依赖的本国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倡导也可以被看作是本质上延续了经济开放的二元主题,即国内产业的支持和被严格控制的市场导向的改革,这是迄今为止的发展进程所特有的。然而这可能不符合所有国内企业的最佳利益,因为有些企业可能会认定一个能实现全球销售和使品牌得到国际性认可的成功战略最好是通过开发创新型产品和服务来实现,这些产品和服务符合现有的公认的国际标准,并通过海外网络渠道来销售。
另一方面,科技政策方面的声明似乎反映出官员对扩大和发展外国科技公司和中方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的热情,以促进进一步的技术溢出(technology spillover)的前景。这无视一些学者将迄今为止已经取得的有限成功归因于如下趋势的事实,即更多是把一些跨国公司的存在看作是公共关系的实践,而不是看作中国进行真正的研究和发展探索的框架。
中国科技战略的目标显然是建立在中国的国力和迄今已经取得的成就基础上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与科学和技术部最近共同发表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综合阐明了中国领导人在保障有效的科技政策落实方面面临的实力、不足和机遇。该报告肯定了中国在增强本国研发领域的承诺方面迄今取得的进展。自1995年以来,中国每年的国家研究开发经费增加了19%。
然而,这些成就因为中国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生产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而必然受到影响,这一缺陷能够直接影响到中国将本国创新融入到生产成果中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种可持续性是中国领导层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抱负的核心。许多相互联系的困难必须予以考虑,然后将作为中国国家政策发展中的问题予以解决。
首先,中国作为世界技术和制造工厂的地位掩盖了外国公司在其多数产出中占据支配地位这一事实,同时外国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外国合资企业控制了中国外贸的50%还多。而且,如果更进一步地分析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的状况,那么情况更严重,高达88%的中国的高科技出口来自外国(或台湾)的企业。同样重要的是,中国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中大多数真正的本土公司却远远没有成为国际IT市场中的领导者,既缺乏管理技能,又缺少创新的眼光,拘泥于设法创造本土技术以替代先存在的国外创新这一旧有战略。
第二,中国在高科技产品生产中获得的附加值估计是有限的,估计低至10%—15%,许多学者描述中国的贡献并不比一个为了进口技术知识使用各种无差别生产流程的高效终端装配地(final assembly location)更高,这些流程因为提供了引人注目但简单明了的低成本价值定位(value proposition)而具有国际竞争力。
第三,从长远来看,如果没有沿着价值链向上发展,这种独特的专门化可能会使中国在未来面临来自能够进行这种装配工作的其他可选择地区的威胁。产生这种可能性的两个原因看起来特别明显。首先,因为海外客户而通过有效率的流线型生产程序来转移成本是可以做到的,这种生产程序已经存在并且能在不同国家被复制。此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最近几年增长的贸易一体化意味着寻求先进的加工服务的企业现在可以选择将正在进行迅速经济改革的越南或柬埔寨涵括进来作为生产地点,这跟它们选择留在中国一样容易。这可能有助于解释中国领导层对于中国目前的增长模式在未来的可持续性的关注。
然而,不论是来自中国台湾、香港,还是来自更远地区的海外华人社会的力量,至少在短期内能够缓和这种风险。这是因为海外华裔居民正在建立一种所谓的“人才回流”(brain circulation)文化,把他们的现实利益和家族忠诚(familial loyalty)依托于继续建立起进入中国大陆的桥梁。这些特性是更紧密的区域贸易一体化的一部分,可能反映了未来利用中国正在增长的国内消费模式以补充只针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出口市场的目标这一愿望。
第四,在中国,培育和维持一种促进创新型经济的推动力所需要的制度条件被发现存在不足。在许多关键领域,各种问题仍然存在,包括教育方面的不足、创新资金的短缺、中央和地方的政策举措之间缺少协调。
教育方面的缺陷仍然非常明显,它停留在一个仍然存在重大问题的总体系统内。中国坚持对于机械学习、消化事实(fact assimilation)和考试成绩的重视,这渗透于从小学至大学的各级机构,这一做法导致了诸如解决问题、发散性思维和团队建设等软技能中的缺点,一旦毕业学生进入就业市场,所有这些缺点都可能严重削弱企业层面的创新能力。新做法方面的实验是不全面的和不协调的,在没有同时改革国家考试制度和教师培训方案的情况下,很难理解如何能够做到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变革。
在国有部门以外,要保证对创新的资金资助对于中国企业可能是困难的。风险资本的进入仍处于早期阶段,主要的银行似乎仍然拘泥于那些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评估的贷款标准,所有这些都可能严重限制了借款机会,尤其是对那些中小型企业而言,这些企业的积极性和研发投资水平往往处于最佳状态。
此外,在寻求国家支持援助的时候,这种制约与组织的错综复杂搅在一起。在现有的五个政府资助项目(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和973计划)努力将资金注入国内企业的同时,这些资金项目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通过不同政府部门所实现的分发形成了一个复杂的资金分配方案,这一方案导致了如下这样一种风气:即在优先资助方面偏爱国家赞助的大型项目,而不是规模更小的企业项目。
在中国,在尊重知识产权和执法环境方面还有一些持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在更加广泛的国际、商业和政治社会中都有反映。
然而,尽管存在这些缺陷和政策领域的问题,国际层面的成功案例确实已在中国的高科技行业出现。这些问题的规模不应当掩盖在培育创新型企业方面重要的商业参与者已经出现这一事实,这些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华为公司和联想集团就是两个这样的例子,它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全球参与者,它们表明旧的技术替代模式已经不再是中国可以遵循的唯一模式。它们说明无论是私有企业(如华为)还是公有企业(如联想),都是可以取得成功的。
在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的下一个阶段中,中国的决策者面对的特殊考验是,如何从上述企业只是被援引作为单一的成功案例这种情况,发展到如下阶段,即国家能形成一种能够被更广泛的行业所采纳的创新模式,作为对新嵌入的国家行为标准(national behavior of norms)的采纳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在一些领域内的重大改革,很难看出以创新经济为基础的企业能够发展起来,这些领域包括:其复杂的筹资框架、其人力资源的培训及其有关的教育政策、在推进各项国家政策方面作为完整参与者的充满活力的私营小企业受到支持的方式。事实上,科技战略已经表明建立新的、更精简的面向中小企业的筹资机制将是一个优先考虑的事项,这很可能是一项非常受小型商业团体欢迎的发展,但这一许诺将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很快带来进展,这仍有待观察。
显然,中国的决策者在追求建立创新导向的经济的目标时显而易见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在中国政府设定为目标要给与特别鼓励的所有部门中,这种影响作用是明显的,这些挑战包括:促进科学发明、改进产品和服务、更好地吸收国际规范。
三、中国软件生产和服务行业的创新
软件生产和服务行业对中国大陆而言是一个重要性日益增加的行业。该行业本身有一个艰难的开始,而且即使是现在它也是中国IT行业中的“落后者”。与美国和印度的态度相比,中国软件行业的兴起处于硬件市场的阴影之下,并且在一段时间内,软件仅仅被视为使高科技硬件有效地发挥作用的一种机制,而不是一种拥有自身价值的增值产品。
就它的实际规模而言,尽管中国的软件业是一个价值数百亿美元的市场,但是中国的软件产业对于能够形成一个准确的估价提出了一些挑战。最近来自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官方数字表明,2007年中国软件产业的总收入刚好超过800亿美元,意味着比前一年增加了20%。但是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关于中国软件行业的收入和出口的数字变化非常大,似乎很高,但无法从官方获得。”该组织已经提出忠告,对于中国软件产业的总收入水平“必须谨慎看待”。
一项最新的报告整合了来自各种可靠来源的观点,认为2006年中国的纯软件和软件服务方面的收入是123亿美元。在海外软件外包服务方面,根据意见一致的估计,中国在这一方面规模仍然非常小,但它表现出了引人注目的增长率,未来具有潜力,似乎在中国更大范围的软件行业的出口份额中将占主导地位。
准确地估计该行业的规模和结构并不是唯一关心的问题,因为最近几年有一些公认的问题已经困扰了中国软件业。首先,它常常被描述为在技术上还不成熟。其次,该行业已经因为长期的结构不成熟而受到影响,在数量大约为10000家的软件及其服务企业中“只有一半的企业有能力独立开发自己的产品”。第三,它与其他创新部门一样受到人才问题的困扰,软件行业正在争取找到并留住关键项目的领导者和软件分析的技能,这些被视为突出的缺陷。第四,在核心产品领域,是外国公司而不是国内企业中的佼佼者在行业销售总额中占据统治地位。
所有这些缺陷对中国软件行业中的国内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研究,自本世纪以来,只有5家中国企业表现出在生产专业性方面有能力挑战已站稳脚跟的国际供应商,所有企业只占有非常小的市场份额,甚至不惜与跨国供应商在产品性能和价格方面展开正面竞争。因此,今天中国的软件行业被视为与印度的软件行业形成了对照:严重依赖国内市场,外国公司占主导地位,以产品而不是服务为导向。
但是,最近几年在这个方面结构性转变正在发生,特别是在软件服务部门。中国企业正在依托日益增长的国内需求基础,以将市场扩大到海外拥有类似文化的地区,如日本和韩国,此外,中国企业也正在通过品牌发展、公司更名和网站设计演习等来提高知名度。
当它们通过建立当地的销售、客户支持和营销业务开始积极瞄准美国和欧洲,特别是英国的出口市场时,海外扩张就会进入到下一个阶段。这可能将一些中国企业推入软件服务市场与印度同行直接竞争。很明显,在其早期的某个时候,当一些中国软件服务公司在这些新兴市场上寻求巩固其日益增长的信誉的时候,诸如此类的行动似乎指向一个自信和成熟的市场战略。
因此,中国的软件服务供应商可能会通过设立海外子公司以吸引潜在客户来寻求扩大销售网络的机会,这些潜在客户对利用有竞争力的外包商业模式感兴趣,同时对提供一些最新的软件开发技能和技术以完善它们的价值定位感兴趣。这可以被看作是直接模仿印度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末期采用的战略,它们自己的重要软件企业支持一种服务出口模式,以取代先前对劳动力出口路径的依赖,在现代互联网时代,这种劳动力出口路径不再是必要的。
驻扎在英国和美国的会讲英语的代表的存在有助于中国服务提供商在实施外包解决方案时克服当地的各种限制,特别对于小企业而言是如此,从而使更多的企业考虑与中国供应商合作的外包方式。
在软件服务方面,迄今为止还集中于国内和本地化交付模式的一些公司一旦下定决心与印度在服务领域展开竞争的话,现在就可能转向海外,这看来意义特别重大。在国内的软件产品市场,特定的本国商业市场日益放松管制可能会带来隐藏的潜在机会,如银行、保险和法律服务方面的市场,它们可提供特殊的机会,尤其那些定位于中小型企业的软件服务企业,因为这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不太愿意或在财政上无力购买跨国公司的产品。
然而,在产品的国际出口方面,除电信软件领域的华为公司外,中国企业想要获得吸引力仍然是非常困难的,结果是这些公司想要获得的有效的市场渗透仍然是“几乎不存在的”。
本部分考察了中国软件产品和服务市场的一些最新趋势。它显示出伴随着不断的挑战和制约因素的是进展和扩张,同时也突出了软件服务相对软件产品所具有的不同潜力,前者看来是将自己定位为与印度直接竞争,而后者将继续为知名度而努力。
事实表明中国的软件部门正在积极处理的是中国各类创新企业共同存在的许多制约因素。国内管理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就是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四、随着中国软件行业发展而来的知识产权法规
从历史上看,中国对知识产权法规的实施是连续不成功的,具有中国为了从古代“人治”观念到现代“法治”原则转变所进行的斗争的特点。中国传统的社会法律制度中的实用主义和家长主义的本质与西方旨在立法和解决争端的公开裁决的方式是冲突的,这使得知识产权这样的西方法制观念获得吸引力变得很困难。在中国,缺少一种有利于作者和发明人对知识拥有私人权利的文化演变,这种文化演变可以对抗那些试图剥夺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人,这与17世纪欧洲出现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照。直到经济改革形成的1978年以后的时代,现代知识产权制度重获新生,其起点是1980年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新成员。
因此,考虑到中国在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最近几年知识产权法律发展的速度和程度是不同寻常的。整个法律框架都必须从头重构,最近所有的关键性立法都要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和后来参与的国际知识产权规范被更新。2007年,这一成就因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得到充分说明,这被视为承认和保护互联网应用系统和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文化输出的衡量基准。事实上,人们认为中国立法的立场,至少就其存在于纸面上而言,是很容易达到国际标准的。
所以,不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问题,而是中国知识产权法规的执行方面的问题,将继续成为国际和国内的争论和批评的主题。更多的关注源于对如下情况的不断辩解,即一些从事盗版活动的地方企业和省级政府当局的政治人物之间持续不断的、在地方上的勾结,这往往涉及经济腐败。最近,中国成为了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的目标,因为中国的法律中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者的刑事制裁被指控存在缺陷,这一事态随着美国根据WTO纠纷解决规则向中国提起诉讼而到达高潮。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些缺陷,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缔约国,这使得外国公司能够将仲裁条款纳入与中国合作伙伴签订的商业合同中,这样可以促进国际纠纷的解决,随之而来的是仲裁决议在国内的执行。一些中国学者认为这种仲裁方法的特点是具有特殊的优势,包括它的灵活性、可执行性、保密性和终局性(finality)。
然而,中国对传统知识产权法规的态度似乎发生了一个突变,这也许与如下事实有关,即国内的参与者越来越认为保护政策和执法透明现在是符合自己的利益的,而不是外国对手强加给他们的外来观念。以这种方式,中国可以在一系列的原则上不断取得进步,其中,最新阶段的进展的特点是本国企业为保护它们自己的知识产权所采取的防御行动不断增加,因为中国公司开始认识到品牌、产品和累积起来的商誉的价值。我们可以看到,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原告提起的关于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诉讼案件几年来不断增加,这些诉讼不仅针对中国公司而且也针对外国公司。所有这些举措有可能缓慢影响国内的态度,国际机构甚至已经注意到自世纪之交以来整个中国各个层面的软件盗版现象在减少,下降至2006年的82%。虽然盗版现象本身还很多,但是趋势确实是指向进步的。
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现在是世界上新专利申请备案最活跃的5个机构之一,1995年后的10年里,本国的专利备案的增加超过500%。一些分歧仍然存在,正如观察员已经指出的,许多国内专利是按照较低水平的“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的类别而被授予为新增创新,而不是完全的发明专利,在“发明”类别方面,海外非居民(nonresidents)在专利许可数量上仍旧占据上风,虽然2006年比前几年差距更小。然而,这种进展可以被理解为国内各产业正转向越来越支持知识产权原则,这一点因为2008年上半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颁布而得到加强。
尽管软件部门依赖于版权,而不是专利来保护产量,这意味着在缺乏更多专利许可赋予的法定保护的时候,需要培养一种真正遵守规则的文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首先,政府已要求从2006年起在中国所有的硬件解决方案中使用正版软件,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已经花了很多精力和作出决定,推动知识产权中心政策在政府高层的实施。第二,中国宣布,2006年打算在民事法律制度框架内建立一个国家一级的知识产权司法法庭,以有助于集中和提高有关版权、专利和商标争端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这是一个有点争议的问题,因为创新地区现有的知识产权专门法庭,如上海和广州,可能不愿意看到当地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移送到北京交由最高法院裁判。诸如此类的内部争议可能是法院的具体管辖职责要花费一些时间予以确立的部分原因。
中国海外回国人员对改变公司知识产权政策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这些“海归”人士被爱国主义、创业激情和政府资助奖励办法吸引回中国,他们能够将关于知识产权商业化的国际视野注入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并能带领整个公司通过诱导而不是强迫的方式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毫无疑问,这似乎是中国软件服务公司的领导者采纳的策略,这些领导者现在正在海外冒险,以争取新客户和发展赢利的合作关系。
无论是从政策层面的声明,还是从公司层面的举措来看,如下这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即中国国内的参与者已经认识到了提高知识产权实施的力度与为基于创新的经济增长和未来的成功确立基础之间的联系。
五、结论
推动建立一种知识驱动的创新经济现在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核心阶段。本文概述了决策者和公司参与者在努力实现胡锦涛在2007年的讲话中设立的目标时所面临的各种挑战。现在结构性缺陷在一些方面依然存在,为支持和保障创新型企业,这些方面对于形成连贯的政策是至关重要的。持续存在的缺陷在一些领域是突出的:新公司资金安排上的复杂性、教育课程和人力资源的技能开发、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当然在一些领域也有迹象表明取得了真正的进步,特别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举措。外国公司在中国高科技行业中占据的主导地位不能仅仅通过法律命令而被消除,因为中国已经不满足于贸易上的自给自足。相反,本地企业必须通过努力形成本国的价值链来提高它们的市场地位,它不再局限于提供以成本为基础的、低价值的、制造和装配的商品。
对中国科技战略至关重要的三个领域包括提供创新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商品和服务,本文考察了软件产业的情况来衡量这一背景下的机会。因此,国内软件开发企业日益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对于客户和供应商的价值和重要性,它们为了接受一种提供最新技术的离岸服务模式而作出了战略上的变动,这种战略变动与积极的海外开发政策和合作策略有关,所提出的对未来的展望是令人兴奋的。它们对中国的高技术产业中这一重要部门的潜力的看法是引人注目的。
实现变革总是困难和具有挑战性的。对中国而言,为了实现其建立一个创新型经济的政策目标,这将需要许多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展开对话,这些对话方式与那种在中国的政治制度和产业扶持制度中经常看到的由上而下的决策方式不会完全契合。相反,可能需要一种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将归国者、各地方的创新参与者和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官员集合起来,为形成利益交集来解决其中的一些复杂问题。而且,考虑到中国迄今为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这样一个包容性的战略所带来的未来潜力是非常值得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