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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技术发展
作者:[英]安德鲁•泰利科特 著 李磊 张旭 译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1期
网络编辑:胡毅 发布时间:2010-01-27 点击数: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摘要:本文作者安德鲁•泰利科特是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文章认为中国大陆国有企业迄今仍未能在中高端技术产业建立“内生性的”或独立性的技术发展能力,其公司治理必须为此负主要责任。作者指出了中国技术发展的弱点,接着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的情况,以此为背景,作者剖析了中国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对技术发展的影响,最后本文就中国企业如何改进不足提出了建议。文章内容如下。
关键词:中国企业;公司治理;技术发展

  一、概论

  本文第二部分首先提出,中国的经济政策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失败了,这就是发展强大的国内技术能力的雄心,或(换句话说)在现在或在不远的将来建立能在技术方面与世界顶尖企业进行竞争的中国大陆的中高技术产业的雄心。很明显,由于政府的政策在选择由大型内部企业(这些企业因被给予过多的优惠和保护而免受竞争)组成一个国家队方面出现了错误,这造成了中国大陆经济中的这一弱点;此外,由于不同的部委和各级别的政府之间存在着不协调和冲突,这一国家队政策为此遭受了影响。本文无意否定这些因素的影响,但提出了一点,即公司治理和资金的欠缺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些欠缺在某种形式上继续存在,虽然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现在对竞争的保护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过去式了。本文第三部分阐述了适合这一任务的理论框架,论述了一种为发达国家提出的理论框架如何被调整,以适应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情况。实际上,考虑到国有企业的初始规模、能力以及可用资源,它们的表现恰恰是最令人失望的。第四部分论述了,对于纳入利益相关者的相关的公司治理而言,中国国有企业特有的公司治理安排和相互关系并不足以满足分拆策略(unbundling strategy)的要求。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存在着一个二次代理的问题:不仅上层管理人员是代理,负责监督他们的官员本身也是代理,授权给他们的是官僚结构中更高等级的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本身也是官员)还是其监督人,可能都没有用长期的眼光来对待他们与某一特定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的动机,因为他们会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能得到升迁。负责监督的官员在企业中不担任公职,结果导致金钱和精力的投入(这种投入不容易被人看到,且回报慢)一直不受到鼓励。第五部分论述了中国的强项和弱项的模式恰好与通过目前的探讨可以得到的期望保持一致。可以预言的是,所探讨的公司治理方面的欠缺将对企业之间密切的关系造成类似的破坏性影响,这种密切关系对于流水线操作中资本货物和零件的供应商的成功发展至关重要。这种关系需要管理方面投入较长的时间和努力,这种投入不容易被人看到且回报慢。中国在这种关系显得至关重要的大多数领域尤其薄弱,这一点与日本完全不同,日本的公司治理能够很好地应对回报慢、利益相关者外溢率高的问题。第六部分得出结论指出,当前的一些趋势——朝着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的发展和私营部门的扩展并不能成为缓解问题的依靠;但另一方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这一问题势必将进一步恶化。

  二、中国的技术弱点

  中国大陆企业在技术能力发展方面的业绩有多好呢?一些学者指出,不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专利权的获得都是衡量该国整体技术能力的一个合理指标。例如,台湾高档品市场的发展明显地体现为它在获得专利权方面的表现:19751979年之间,拥有176项美国专利,19851989年期间拥有1772项专利,19951999年期间拥有专利12366项。而在同一时期,尽管中国大陆的人口是台湾的40倍,但拥有的美国专利数仅为2项、129项和332项。另外一个指标是出口业绩,但使用时必须极为慎重。中国企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领域,例如纺织品和服装制造业。中国大陆在一些高技术行业的出口方面表现非常好,特别是电子产品。在所有的出口产品中,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所占的份额从1995年的7.9%跃升至2004年的29.9%。但是,制成品上贴着的中国制造的标签却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制造这些产品所使用的大多数机械及主要零件是从外国进口——大多来自东亚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而且,大多数所谓的高科技制造业的所有权归外国所有,至少也是由外国控制。在2003年的高科技出口产品中,61.9%是由外商独资企业生产,21.4%由外商参与投资的企业生产。1998年到2005年期间,中国所有的企业(不包括合资企业)在高科技产品出口方面的份额下降了一半以上,而外商独资企业的出口份额却是逐年上升。研究者提出,在电子产品制造业下的一个分支领域——电视制造业方面,中国大陆(包括一些中国所有的企业)拥有成熟的竞争优势,但因为关键零件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产品附加值很低,在2005年其边际利润率大约是3%或低于3%。研发强度是显示中国国内弱点的又一个指标,因为研发往往在靠近企业总部的地方进行,总体来看,中国大陆的高科技产业的研发强度(在附加值方面)2004年为4.6%(参考:2002年美国为27.3%,日本为29.9%)。按行业划分更加具有启发性:对于飞机和航天器,相比美国的数字(2002年为18.9%),中国研发的强度为16.9%;但这一行业所占份额非常小,并由国有企业所掌控。在电子和通信设备方面,相应的数字为5.6(美国为25.4),计算机和办公设备方面的数字则为3.2(美国为32.8)。

  对于规模密集型产业(scaleintensive industry),大型、盈利、效率合理的国有企业可在一个非常巨大的、受保护的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能获得国有企业一直以来享受的大量廉价的长期资本。这样的例子包括现在正在全球进行投资的中国三大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商——宝钢;中国最大的铝生产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基体金属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同样,也存在着新的私营企业家们很容易站稳脚跟的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产业。只要拥有一大批廉价、守纪律的劳动力,加上适宜的贸易基础设施,中国生产商的企业集团现在就可以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例如,现在就有专门生产袜子、椅子和软件的大型和小型的工业区。但是有学者坚决反对将很多这类企业的企业集团称为集群(cluster),因为集群应有某种动态的凝聚性,成员公司之间既要有合作又要有竞争。在上述这些企业集团中,有的确实如此,但大多数并非如此。

  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

  (一)发达国家的技术发展、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

  就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所面临的要求而言,存在着4个层面的技术变革。

  1.破坏性创新改变了进步的方向,是摧毁能力”——使得一些现有的技能和技术失去作用,而非增强能力,只不过增加了一些有用的技能和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进行重组——大幅改组,但现有企业管理人员很自然地对此予以抗拒。掌握足够产业知识、了解自身所需的企业拥有人,可能会采取干预政策强制进行变革。专业金融家(特别是风险资本家)可能会通过帮助建立和发展新的企业,带来更多的重组。因此,有多少能力被摧毁?有多少重组是必需的?

  2.为技术变革提供资金存在潜在的风险:存在着技术风险——项目可能在技术上失败,同时也存在市场风险,新产品可能找不到市场,或者竞争对手可能更巧妙地抢先进入市场。因此,技术变革需要风险资本。某一产业需要的资本总额取决于技术机会(technological opportunity):花在新技术上的经费有多少预计可以盈利。在某一产业内机会越多,在可接受的条件下,需要的风险资本就越多。风险资本可能来源于外部金融家,最好是专业金融家,或来源于净利润。在后一种情况中,管理层需要自由支配风险资本,而不是返还给股东。

  3.为技术变革提供资金完全不同于购买新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后者(只要可行)完全清楚资金用到何处,有可能从中获得什么。技术学习所要求的很多活动能见度低(low visibility):即企业以外的人可能不能对其进行观察或评估。(例如,销售员销售机器,花时间与客户讨论如何对其进行改进,然后将信息反馈到研发部。)学习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即便学习完毕,距离形成更高利润的成果仍然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因此,有可能回报慢。

  4.学习的过程可能只是简单地牵涉到将股东的资金花费在(例如)研发上,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另一种情况是,它可能需要相关企业(特别是买方、供应商)各方以及不同职能和级别的员工的努力和合作。在后一种情况中,我们会谈及大量的利益相关者外溢:甲方从乙方的行为中获益,但如果乙方重视甲方的利益,或甲方对乙方带来了影响,那么,乙方将更多地从事这种行为。

 

  泰利科特(Tylecote)和维斯汀(Visintin)的研究显示,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治理及金融体制能够很好地应对能见度低/回报慢的问题,而这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股东和金融家强有力的参与管理,和/或管理层自由动用其认为合适的资金来实现的。他们也能够很好地应对利益相关者外溢的问题,因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都以不同方式与上层管理层存在密切的合作关系——这就是纳入利益相关者。这一点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德国和日本在能见度低、利益相关者外溢率大的汽车和专业机械行业方面取得的成功。在一些方面,日本也能很好地处理高机会(high opportunity)的问题,因为产业集团化的企业联合起来保护管理层动用资金的自由,提供额外的资本,甚至减少新产品向集团其他成员出售的风险。日本在电子元件方面取得的成功就说明了这一点。与之相较,美国在需要进行重大创新的行业表现非常好,例如生物技术和成套软件方面,其主要受益于高度专业化的风险资本,在较小的层面则是受益于已经站稳脚跟的企业中的专业股东。

  (二)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

  1.技术获得及其对公司治理、金融体制要求的含义

  发展中国家的重点必须放在技术获得而非研发上。掌握获得的技术是一个复杂、多层面的过程,包含有很多方面。

  (1)能见度低的活动——例如,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初步问题。

  (2)利益相关者外溢,例如需要与相关企业(例如,买方和供应商的关系)密切合作,获得各级员工的全心承诺和参与。

  这是优先发展的各行业和下分行业的主要任务。尽管在机械和组装产品中,利益相关者外溢率非常高,但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看来似乎并非很重要。因此,主要的重点必须放在股东/金融家的参与这一需要(这样才能识别和支持能见度低的活动)和纳入利益相关者的需要上。(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体,在众多行业成功地迎头赶上,其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过去和现在都具有以上特征。)

  前面所讲的第1层面和第2层面的情况如何?

  (1)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中,急剧的变化确实会造成能力摧毁,需要进行组织的重组。通过专业金融家或专业股东来找出实现重组的方式的希望几乎没有:坦白地说,在这个体制内,找不到这样的专家。另一方面,从发达国家也可以学习一些适合的模式。要进行组织的重组,一种方法是通过快速发展行业的新加入者之间的竞争而进行自然选择。(有人认为,韩国上世纪70、80年代的产业政策就是专门为了加快这一自然选择而设计的。)

  (2)在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中,在很多快速发展的行业中,只要对进口和外国直接投资进行适当的保护,实现盈利性的技术发展的机会是非常巨大的。这样一来,对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而言提供风险资本的任务就变得相对容易了:为这些企业提供大额的银行贷款,让它们用其利润进行重新投资。企业管理得越好,用来进行重新投资的利润越多。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就是这样一种情形,在很多行业都有着极好的获取利润的机会,条件是与外国企业进行合资,这只代表了部分依赖型的技术发展,对其他企业来说,这减少了从依赖性较少的内生性创新中获益的机会。

  2.依赖型与内生型技术策略比较

  依赖型创新可以被定义为静态技术能力(产品和流程)的发展,而不包括重大的动态技术能力的发展。这种发展依赖于一个外部的,通常是外国供应商的协助。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按合约供应的成套设备。这通常包括需要购买成或成包的生产要素:

  (1)机械和如何使用的培训

  (2)生产新产品的设计图以及说明书

  (3)所使用的产品(和流程)技术的许可

  依赖情形一般可从零配件的供应方式上看出。应该外包的零配件(例如汽车车窗)将由提供商选定的企业供应,并在其控制下进行生产。技术含量更高的核心零配件经常是由捆绑的提供商生产,其生产技术不进行转让。

  这种捆绑方式快速、可进行预测。然而,从中期和长期来看分拆具有关键优势。零配件来源越分散,你就能获得更有利的市场地位:就技术的某一元件而言,你可以预期找到更多的供应商,而不是一家捆绑的供应商,因此,拥有更好的机会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所有元件。你也完全可以寻找一个国内供应商。你还可以认清自己(或由国内合作者)进行独立开发的机会。此外,你还有机会学习系统整合(system integration)——如何将不同的元件和组件整合在一起;事实上,这也是你必须要学习的。

  分拆的关键的不利条件在于公司治理。分拆技术的获得是复杂的,且速度慢。(捆绑需要的只是与外国提供商进行一笔大交易。)事先学习是必需的,以便能够很好地进行分拆和了解系统组合流程。分拆能见度低、回报慢,因此需要拥有人和/或金融家的参与。分拆技术的获得需要相关国内企业及低层员工的合作与主动性。既然利益相关者外溢率高,因此需要纳入利益相关者。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和金融体制的参与度和包容度低,所希望的分拆就不可能出现。

  四、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致命缺陷

  对于纳入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公司治理而言,中国典型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的安排和相互关系并不足以满足分拆策略的要求,对此我们将在这一部分具体进行说明。我们可以把公司治理简单、宽泛地定义为:由谁控制公司,如何进行控制。公司治理中被研究最多的领域是代理问题。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委托人通过合同雇用代理人代表自己行事,这就涉及授予代理人一些决策权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偶然性的存在,代理人并不会总是根据委托人的最佳利益而采取行动。在中国,国有企业中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尤其复杂,表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1)代理人向代理人负责。在中国,就定义来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剩余产权应归全民所有——因而实质上不属于任何人。从外部治理的观点来看,企业由政府官员负责;企业管理者向政府官员负责。然而,这些官员一样是将他们自己视为代理人而非委托人;不是人民的代理人,而是任命他们的更高级别官员的代理人。因此,代理问题被进一步扩大。

  (2)作为官员的管理者的职业道路。对于任何一个熟悉中国政治体制和产业结构的人来说,都能将国有企业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职位与政府官员的职位一一进行对应。地方企业的首席执行官按照处级待遇或局级待遇发给工资,而中央企业的首席执行官通常可享受副部长级待遇。这种半官员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心态。他们通常由官员选任,有的可能本身就已经是官员。总之,一旦他们在企业呆上一段时间,比方说5年,最终都会成为职位更高的官员。这就使得代理问题变得越发尖锐,因为这与任职期限和时限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鉴于只要在职位上待上足够长的时间,对代理人的绩效可以相当容易地进行可靠和准确的评估:精明的投资最终获得收益,而在能力建设和客户培养方面进行的不明智投资则又不断提醒着管理者要承担责任。如果代理人希望很快得到提升,必然会更多关注表面印象而不是长期成果。

  五、中国弱点的模式

  中国网络服务集成(NSI)的一个几乎统一的特征是,企业之间的关系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很有限。我们前面所引用的有关观点认为,这些缺陷的存在阻碍了集群的形成。(中国的)机械行业的一个普遍不足表现在企业之间的关系较差,因为大多数的机械可归入帕维特(Pavitt)所称的专业供应商类别,这其中,与客户尤其是主导客户的关系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当开发资本货物的研究机构得到的政府资助减少,并且它们选择不依靠出售服务以求生存时,它们也不会选择加入大型产业集团,在这些集团中,它们[原则上]原本能够在与大客户建立的适度密切的关系中生产资本货物。)同样地,在专为大客户的特殊需求而生产的有效的化学品方面,中国的业绩也不尽如人意。

  麦当劳指出,成功的创新特别需要企业之间重要信息的交流。这类交流很活跃,相关的关系是非正式的,主要以个人联系为基础。此外,市场竞争对信息交流的鼓励远远多于合作,即使合作的特定目标是为了促进创新。这正好指出了内部企业限产超雇的弱点,这些企业因政府对市场准入的控制受到保护而避开了竞争。但这里的信息交流是指在竞争的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流。在机械或零配件的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会如何进行呢?这时的关系就是一个基本正式的关系,需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非正式关系。那么是什么决定这种关系的多样性和密切性呢?就英国企业而言,一些学者已经指出,对于应对能见度低、投资回报慢的问题至关重要的所有者的参与对于发展密切的企业间关系同等重要。这一点不足为奇,因为建立这种关系所需要作出的努力和直接利益的牺牲,正好表明了一种明确的可视性低、回报慢的关系。

  六、结论

  们看到,中国大陆国有企业迄今仍未能在中高端技术产业建立内生性的或独立性的技术发展能力的强大桥头堡,其公司治理必须为此负主要责任。然而,依据对过去的分析来对现在的中国作出评论也总是不可靠的:改革进程不断发展,这个国家无时无刻不在快速发生变化。

  (一)国有部门的改革

  国有企业曾经主导着中国大陆的经济,现在已朝两个方向发生了变化。第一,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已经全部或部分私有化。这可能是政府的财富流向私人手中的一种难以被接受的转移,但从公司治理的观点来看,这点一般都可以被视为是一种进步。部分私有化当然也是如此。一些学者就曾认为,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和金融方面具有国有企业应该拥有的绝大多数的优势和极少的缺点。第二,那些仍然属于国有的企业,至少是国资委下属的归中央政府所有的大型企业,现在正越来越多地以传统方式进行管理,其绩效按照正规的西方财务会计标准进行评估。特别需要一提的是,2006年,国资委网站就表现出对经济附加值标准的使用。本文没有篇幅供我们对经济附加值的详细情况进行探讨:本文只是从广义上来探讨衡量企业获利的公平标准。而风险则在于所有衡量利润的直接标准的获得。考虑到从外部引进上层管理人员的相同措施,这就特别具有风险。这两个方向的发展在通过减少浪费而开始重视效率方面,以及在将注意力放到具有商业回报的事情方面非常具有积极意义。困难之处在于,如果首席执行官在获得其企业管理的业绩方面花费的时间较短,并且其业绩将从财务方面来进行衡量,那么对技术能力发展所作的能见度低的投资将不会受到鼓励。明确地说,这正是英国上市公司的情况,对其技术能力的发展和(目前)其在更高技术领域的发展都具有明显的破坏效果。

  (二)私有部门的崛起

  一部分通过私有化,更多是通过其自身的逐渐拓展,私有部门在经济活动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份额。从我们的观点来看,这不能想当然地被认为总是有益的。英国的例子告诉我们,仅仅是那些其公司治理能够很好符合公认准则的私有企业和高度复杂的金融体制的存在,并不能够保证技术能力的成功发展。在首席执行官往往还是大(或唯一的)股东的中国私有部门,近期不可能遭遇英国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的代理问题;但其自身是存在着不足的。当然,在过去,私有部门因为中国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制遭受过重创,国有银行是极不愿意借款给私有企业的。这一问题现在正在得到缓解,但在管理和策略上却似乎存在着一些根深蒂固的缺陷。所有者首席执行官(如果不是其突发奇想)认为扩张模式对应的更多是机会,而不是关于企业能力的任何一种谨慎形成的设想。鉴于中国文化一般反对进行权力分享,首席执行官将不可能容忍任何人对其独断专政的倾向提出实质性的反对。考虑到在任何一个特定的产品领域都存在着官员阻碍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向无关的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在某些方面可被拥有人视为其优势。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大陆经济的私有化很大程度上已经摆脱了官员的抑制和束缚。这必然会加剧国内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上的竞争。这将使中国企业从外国企业成捆购买产品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将来的卖家现在可以选择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来开拓中国市场。另一方面,内生性技术发展的道路可能会变得不那么具有吸引力,因为其并不能像外国企业那样快速地生产产品:因此,在其能够得到回报之前,将经历一个通过连续模式进行产品开发的更长的时期。导致的结果是,公司治理的质量变得比以前更为重要。只有参与其中的专业所有者和企业之间的牢固关系能为利益相关者外溢的能见度低的创新努力提供支持,这也是一个全新的、具有挑战的环境所需要的。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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