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已使得世界日益相互依赖,并增进了协力解决共同问题的必要性。但正如我在我即将出版的《让全球化运行起来》(Making Globalization Work)一书中所说的,如果我们不在最紧迫的共同环境问题——全球变暖——上有所动作,全球化就不会给我们解决我们共同的全球经济问题有所助益。
九年前在京都,全世界在减少造成全球变暖的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走出了关键的第一步。但姑且不论京都的成就如何,美国,这个全世界最大的污染者,却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并排污得越来越多,而在不会太久的未来将会贡献50%甚至更多排放量的发展中国家,也没有谁要求他们去实现任何坚定的承诺。如今已清楚的是,还有必要做些别的什么。在这里,我将提出一项首先解决美国的污染其次解决发展中国家的污染的新议程。
减少美国排放
议程的第一步是要创建一种强制机制,来防止某一个国家,如美国,或其他任何拒绝同意或拒绝履行减排协议的国家,给世界其他国家施加损害。也许,拒绝承认问题的存在的国家本应该就是美国,这是可以预见到的。如果美国能够走他自己的逍遥之路——让他排放的二氧化碳只局限在他自己的领土之内,只让他自己的气温升高,付出他自己的相应代价(包括飓风),万事也就大吉了。但事实并非如此。美国的能源挥霍生活方式比他发动的任何一场战争给全球造成的损害都要大得多。在50年内,马尔代夫将会成为我们自己的21世纪亚特兰蒂斯(Atlantis)[i],消失在海底;孟加拉国三分之一将被淹没,这个国家的穷人将会拥挤在一堆,已经接近于生存线的收入将进一步沉到谷底。
一开始时,布什总统是不承认全球变暖的存在的。在他麾下的美国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也证实了其他每一家科学机构都说过的话之后,他才承诺要做些事情——但几乎什么也没做。一些美国政客哭诉说,减排将会危及美国人的生活水平,但美国的单位GDP排放量是日本的两倍。美国不仅可以承受更大的节约,而且他实际上也应该通过这样做来促进其能源安全。这不仅对他的环境有利,而且对经济有利——当然,这也许对本届政府治下繁荣昌盛的石油公司是不利的。
幸运的是,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可用来迫使那些给他国造成损害的国家用更好的方式行事的国际贸易框架。除了某些为数不多的情形(如农业),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不允许补贴的——显然,如果某些国家补贴其企业,游戏就不公平了。补贴意味着某个企业不用支付其生产的全部成本。不支付环境损害的全部成本也是一种补贴,就像不支付全部的工资成本一样。在今日世界上的大多数发达国家,企业正在支付给全球环境所带来的污染成本,其形式包括对煤炭、石油、天然气所课征的税收。但美国的企业还在获得补贴——而且是一批批的。
有一条简单的补救途径:其他国家应该禁止进口采用能源密集技术所生产的美国商品,或者,最低限度,应该向他们课征高额的税收,以抵销这些商品时下所获得的补贴。事实上,美国本身也认识到了这项基本原则。他禁止进口泰国用“不利于海龟”的网捕捞的虾,这种网造成了这些濒危物种不必要的大量死亡。尽管美国施加这种限制的方式受到了批评,但世界贸易组织还是坚持了这项重要的原则,即全球环境的关切胜过狭隘的商业利益,其坚持可谓一以贯之。但是,一个国家,他既然能够为保护海龟而理直气壮地限制虾进口,他当然也能够为了保护我们所有人都命悬于此、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全球气温而理直气壮地限制那些依靠不必要地污染我们的气温的技术所生产的商品的进口。
日本、欧洲,以及《京都议定书》其他签署国,应该立刻启动世界贸易组织诉讼程序起诉不公平的补贴政策。当然,布什政府以及受惠于他的石油公司将会恼羞成怒。他们甚至会认为这是一场全球贸易战的爆发。不是的。我们只需要指出这一点就够了:美国的企业已因其廉价的能源而享有不公平贸易的优势很久了,但在他们获得利益的同时,整个世界都在付出因全球变暖而产生的代价。这种情况总的来说是,或者至少应该是,不可接受的。能源关税将彻底重拾公平——同时可为美国本应该一直做的事情提供更强的激励。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应该欢迎这个动议。他经常抱怨说,《京都议定书》的问题之一,是缺乏某种强制机制。他声称,如果他签字,他会觉得有义务兑现自己的承诺,但别的国家则不会,这将让美国处于一个不利的位置。要是有一个强大的国际制裁机制,所有的国家就都能确凿无疑地相信游戏最终是公平的。
促使发展中国家解决问题
在京都,还有第二个问题:如何把发展中国家带入这个局。《京都议定书》是以各国的减排量为基调的,而这个减排量又与各国在1990年的排放量有关。发展中国家问,为什么发达国家仅仅因为他们在过去排放得更多现在就可以排放得更多?实际上,因为发达国家已经排放得够多了,现在应该强迫他们减排得更多。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美国拒绝同意,除非发展中国家也入这个局;而发展中国家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允许他们排放得和美国与欧洲的人均水平一样多。确实,考虑到贫困和与减排有关的成本因素,应该给他们更大的回旋余地。但是,假如真去考虑他们的低收入水平,那又会意味着未来几十年都不能给他们施加限制。
有一条出路,而这条出路就是向排放课征统一的(全球的)环境税。排放是有一定的社会成本的,而统一的环境税就可以让每个人都支付社会成本。这与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也是一致的,即个人和企业应该支付其全部的(边际)成本。当然,全世界都必须同意评估排放的社会成本的大小;税收就能够在比如和《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目标保持一致的(全球)减排水平上予以确定。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全球变暖的危险面目日益清晰,税率可以进行调整,也许提高,也许降低。
假如全世界能够一致采用这些步骤来支持全球公共物品的配置,那就好办了,因为这些公共物品对于推动全球化运行得更好——例如,促进卫生保健、学术研究和经济发展——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但这样想也许太好高骛远了。从另一个角度说,每一个国家都可以拥有他自己的税收收入,并用这些收入来取代资本税和劳动税:其意义更重要的在于向“坏事”(如污染、温室气体排放)征税超过了向“好事”(如劳动和储蓄)征税。经济学家把这些税收叫做矫正税(corrective taxes)。因此,照此提议,整个经济效率将会提高。与京都之路相比,税收的最大优势在于它回避了绝大多数排放权分配上的争议。在京都之路上,获得的排放权多,实际上等于收到了一份大礼。(既然排放权是可交易的,我们就可以赋予它们一份市场价值。)美国也许会说,因为他是一个大国,所以他“需要”更多的排放权。挪威也许会说,由于他用的是水电,他减排的规模应更小。法国也许会说,因为他已经在核能应用方面做出了努力,所以不应该强迫他减排更多。在统一税(common tax)之路上,这类争议就烟消云散了。所有的问题都会归结为:每个人都为其排放支付社会成本,且税率可以定得如此之高,使得减排量大到足以达到必需的目标。每个国家的经济成本都不大——某些情况下,实际上呈负值。成本只是等于排放税的“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与它所替代的税收之差;它仅仅是那些决定不同国家所受影响不同的因素之间的差异中的差异。
结论
全世界已经在京都之路上投入了很多,且成就喜人。但没有谁提出过走出当前困境的途径,现在是时候着手探索另一条道路了。全球变暖太重要了,以至于不能简单地寄希望于船到潮头自然直。它太重要了,以至于不能简单地依赖于美国的善意,尤其是考虑到他的漏洞百出的政治体制,以及在这种体制下石油公司和其他受惠于排放的企业提供的竞选经费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我们整个星球的福祉都危如累卵。我们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们手头有工具。我们只需要政治上的决心。
[i]亚特兰蒂斯:大西洋中一个传说的岛屿,位于直布罗陀西部,柏拉图声称在一场地震中沉入海底。——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