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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超越“主体形而上学”的内在理路
作者:刘金萍 鲁东大学法学院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2期
网络编辑:张文镝 发布时间:2010-04-22 点击数: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摘要: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哲学”实际上是“主体形而上学”,“主体”作为自我意识的自我是一种自足的实体,是一种抽象化的“主体”。“主体形而上学”的这种深层缺陷遭到当代哲学的批判。当代哲学家们对“主体性”问题的反思和批判,主要是针对其内在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及其造成的抽象化的主体,目的是克服其独断性、抽象性和孤立性,但是他们由此所提出的“主体性的终结”又陷入另一种抽象性与独断性。马克思超越了包括近代主体形而上学在内的整个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终结了“抽象主体性”,确立了“具体主体性”。对于马克思来说,主体不再是自我意识或自我,而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处于社会关系中的历史性个人。马克思在对主体形而上学的解构过程中重构了主体性,完成了对传统主体概念的批判和扬弃。
关键词:主体形而上学;现实的人;实践;社会关系;历史生成

  

  “主体性”问题在哲学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如何理解“主体性”问题关系到对哲学史上一些根本问题的理解。在近代,“主体性”已经成为知识与存在的哲学基础,而且它还是近代以来人们确立人与社会生活价值的规范性源泉。人们相信,通过人的主体性的确立和主体能力的发挥,就能够克服愚昧和野蛮,实现自身的彻底解放。但是,如果站在当代哲学所达到的认识来反观“主体性”概念与“主体性哲学”,我们就会看到,“主体性”观念作为现代性的规范性基础,实质上是根基并不牢靠、需要进行深入反思和批判的哲学观念,其中包含的抽象性、独断性与虚幻性,使得它们在当代哲学中遭受多方面的质疑并面临重重困境。在这种批判性反思中,以“主体形而上学”作为支撑的“主体性”观念的抽象性与独断性不断呈现出来,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主体性”观念。它逼迫我们深入思考:我们究竟如何看待“主体性”观念?马克思的“主体性”观念与主体形而上学视野中的“主体性”观念究竟是什么关系?

  一、主体形而上学批判:当代哲学的重大理论课题

  在西方哲学中,“主体性”主要是指“独立自主、自我决定、自由、能动性、自我、自我意识或自觉、个人的特殊性、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以个人的自由意志和才能为根据等等含义”①。这里所说的“主体性”,指的是自笛卡尔以来近代哲学所奠定的从自我意识的“自我”出发来规定一切存在的哲学观念。近代以来的哲学,就是一部使主观意识的“自我”不断地实现中心化,并以“自我”为中心,为知识与存在确立一劳永逸的基础的过程。在此意义上,人们把以这种“主体性”观念为核心的哲学形态称为“主体形而上学”。所谓主体形而上学实际上就是把主观意识的“自我”实体化为“主体”,强调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是保证其他一切存在者的最终证据;②认为只要确立“作为突出的基底的我思自我,绝对基础就被达到了,那么这就是说,主体乃是被转移到意识中的根据,即真实的在场者,就是在传统语言中十分含糊地被叫做‘实体’的那个东西”。③在现当代哲学看来,按照主体形而上学所信奉的那样,所谓“主体”和“主体性”,在根本上是一个“意识形象的幻象”。而“主体”的所谓“自由”,实质上不过是“自由地”服从意识形态的训诫,“主体”的所谓“全靠自己”的“自主”,实质上不过是“自主地”去臣服于意识形态的权威。这一悖论性的事实,清楚地反映了“主体性哲学”所迷恋的“主体”和“主体性”的虚幻性。由此可见,要深入研究主体性问题,务必要看到“主体形而上学”之所以在今天陷入重重困境正是因为其背后隐含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及其“元意识”。所谓形而上学思维范式,就是一种试图从一元化的、非历史的终极本体来把握人与世界的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迷恋最终主宰、“第一原理”和最高统一性。所以,寻求绝对实在的“绝对主义”、寻求一元化原则的“总体主义”、寻求永恒在场者的“非历史主义”,这三者构成了其最根本的特质。④而这三个基本特征集中体现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中就是“元意识”。

  同样,受这种思维方式所支配的主体性存在不可克服的困境:

  1单向化的主体性。元意识寻求的是终极实在、最高实体和事物的“最后本质”。按照这样的思想原则,主体拥有一个先天、前定、不变、永恒、同一的本质,“主体的存在”就在于它的“本质”,主体的“本质”比主体的现实生存更重要。主体是一种超越矛盾关系的被清除了差异性、丰富性的单极性、单向性存在。很显然,“主体的存在”所呈现出的上述形象,必然是一幅封闭、僵死和抽象的形象。主体所具有的矛盾性、否定性、发展性以及所具有的与世界的普遍关联性等辩证本性都完全消失了。

  2实体化的主体性。由于主体形而上学所蕴含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及其元意识,因此在它那里,主体自我是一个不能追问其根由的绝对实体。其结果是使主体自我永无可能走出自身以达外部事物和“他人”,从而也使原本能动自由的主体性成为一套固定不变的先验框架。将主体自我本体化必然导致对人的主体性的绝对化理解,近代哲学家们将人之本质属性的一个维度——理性——外在化、普遍化、绝对化、本体化。而作为理性载体的人,即主体成了与外在对象、与人的血肉身躯分离的纯粹和抽象的自我意识或作为这种自我意识绝对化的绝对理念。主体性要么变成了与客体完全分离的纯粹主体,要么变成与客体完全统一、即将客体也主体化了的绝对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同样是一种精神性、意识性。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也自然被消解于纯粹的绝对精神体系之中了。

  3非历史化的主体性。元意识寻求的是非时间、“非历史”的“永恒在场”的“本真存在”。作为思维和存在的最高支撑,超越历史和时间才是其最终归宿。在实体形而上学中,实体具有超历史性,在主体形而上学中,主体则具有这种超历史性,成为一种永恒的存在,失去了历史性、超越性和发展性。既然主体的生存根据在其前定“本质”中,而“本质”总是具有永恒、超感性、超时空和超历史的性质,那么作为主体的人必然成为一种已“定性”的、被先验地“完成”了的存在,成为一种禀赋“永恒”的超历史本性的存在。这样,对主体理性的颂扬转化成了现实的理性主体的窒息。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场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形态的变革,为主体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理论契机。主体性作为哲学范畴虽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独创,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其持有自身独特的理解,我们在“走近马克思”的同时,也正是对主体性问题进行深入理解的过程。虽然马克思在使用主体这一概念的时候,尤其是在早期,多少会受到这一概念传统定义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马克思是在扬弃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并赋予它新的内容。马克思是在解构的过程中重构主体性,实现了主体概念由认识论范畴向存在论范畴的过渡,完成了传统主体概念自身的扬弃和颠覆。对于马克思来说,主体不再是自我意识或自我,而是在实践中形成社会关系的历史性个人。马克思以实践原则为基础,通过对传统哲学中主体性的超验理解、先验概括和直观描述的批判,以实践性的、历史性的思维方式转换了研究视角,在这个过程中确立了“主体性”在社会关系中历史生成的实践本质,从根本上克服了“主体形而上学”的内在困境。主体性不再是抽象、孤立、超历史的主体性,而是以对现实的人的生命存在的自觉意识为前提的“具体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是绝对与相对、理想与现实、形上与形下的有机结合,它克服了抽象化,走向了现实,困扰西方哲学家们千年的哲学问题终于在此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实践活动”中的人对“单向化主体性”的超越

  主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把本体视为超验实体,将本质与现象、主观性与客观性、精神与物质等视为截然对立的,总是从对立的两极把握绝对一元本性。因此,它实质上是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是瓦解矛盾的、一元化、绝对化的思维方式。在那里,主体成为一种超越矛盾关系的被清除了差异性、丰富性的单极性、单向化存在。

  人本来是一种具有生存本能的特殊存在者,也就是说,人的存在是永远无法予以“对象化”的、永远在超出自身的存在者,它永远不能作为一个静观的“对象”,以知性的方式对它实现一劳永逸的把握。倘若将其“对象化”,去寻找其“原型”,认为找到了人的本质性的“原型”,就等于找到了人的一切,然后以一种知性的方式来对其进行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就把人等同于现成存在的物。主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把人当成一个外在的对象来予以知性地把握,知性成为达到人和人的本性的必然途径。通过知性分析的方法,发现人区别于物的独特的特征,从而发现人就是其本质。⑤

  可见,主体形而上学的这种“单极化”解释原则,归根到底在于其“知性化”的思维方式。所谓知性化的思维方式,是在实证科学和经验尝试中占据主宰位置的思维方式,即黑格尔称为“知性逻辑”的思维方式,具有形式性、抽象性、外在性、工具性和实用性等特点。因此,按照这种思维方式理解人的存在,必定使人的存在呈现这种趋势:

  按照知性思维方式,人被当作一个与现成之物无区别的客观对象,可以一劳永逸地加以认识。这样,人的存在就是一种实体统一性存在,它寻求的是人的存在的诸现象后面某一终极的、超时空的、永恒在场的实体性本质。人成为一种摆在那里可以被人们用概念、范畴加以把握的现成存在者。

  按照知性思维方式,人的本质比活生生的人还要重要,人的本质比人的现实生存还要重要。只要掌握了这一本质规定,也就实现了对人的存在的把握。因此,人的本质就在于它的本质。这样,人就成为了物。

  按照知性思维方式,必须在二元对立的关系中寻求绝对单极化的一极来作为人之存在的根据,因此必须在两极之中牺牲另一极,在二元之中虚化另一元。这样,本来蕴含着矛盾性、多元性、差异性内容的人的生存结构被蒸馏成单向的、单极的抽象化幽灵。人成为一种超越了矛盾关系、被清除了差异性的单极性、单向性的存在。人本来是有诸多性质,有着现象与本质、变与不变、有限与无限等多种矛盾的同一性存在。

  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主体形而上学的知性化思维方式是一种否定人的生命的多重矛盾本性的单向度的思维方式,用这种思维方式,遮蔽了作为主体的人的矛盾性存在。这一点充分说明了知性化思维方式的缺陷。因此,要实现对人的生存本性的真正把握,我们必须突破这种知性化的思维方式,寻求一种新的思维方式。马克思的实践思维方式就是这样一种新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的思维方式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把握世界的方式。实践“不是以一种终极实体来统一人与自然,不是寻求人与自然单极的一元的肯定性统一,而是以一种动态的、否定性的方式实现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在创造过程中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统一”⑥。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打破了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两者的否定性统一。“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自然实现了人化、向人生成,不断获得属人性质;另一方面,人向自然生成,人的本质力量实现了对象化,得到了现实的确证和展现。这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自在的自然和抽象的主体都获得了现实性。”⑦人生存和发展于其中的现实生活世界就是通过这种“现实的自然”和“现实的人”的否定性统一而形成的。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经由实践活动创造和生成。实践活动作为人最基本的创生价值的活动,通过人与世界的功能统一性关系得到体现,同时,只有在这种功能统一性中才能充分地体现出实践活动的价值性。

  马克思通过实践感性活动完成了对主体形而上学知性原则的克服和超越。马克思哲学所要扬弃的正是主体形而上学的这种“知性思维方式”所坚执的孤立化的片面规定,克服所有“外在的对立”,辩证法的真理乃是“包含有这些片面的规定自身联合起来的全体”。马克思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以实践的观点作为自己全部哲学的基础,从研究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入手,研究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至此,主体性才从天上回到了人间,从意识领域回到实践领域,找到了现实根基。

  三、“社会关系”中的人对“实体化主体性”的超越

  按照主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主体自我是一个不能追问其根由的绝对实体。对于主体来说,“他人”是不存在的,“自我”和“自我意识”是一个孤独者;同时,“自我”又不是作为独立的个人出现,而是普遍理性的化身,这就意味着在主体性原则中,“自我”既失去了他人也失去了自己。主体性原则在发展中自我消解。主体自我永无可能走出自身以达外部事物和“他人”,从而也使原本能动自由的主体性成为一套固定不变的先验框架。这种“主体性”原则在实质上是一种控制性、征服性的“暴力”,它体现在对他人的关系上,将把他人“作为客体加以压迫”。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人的存在的虚无化。因此从主体出发,就是从个体的自我意识出发,主体只能确认自我意识提供给他的原则,他把自己的原则当成是绝对的原则。因此从自我出发的原则不是统一的原则,而是分裂的原则。在这背后,同时隐含着一个深刻的危机,那就是随着“自我”成为“实体”、“绝对实在”和“最终根据”,社会团结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的统一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这种严峻挑战根源于主体性原则所内蕴和遵循的“对象化逻辑”。“对象化逻辑”是一种“主客二元对立”的逻辑,把自我确立为主体,同时总是与把自我之外的他者规定为“客体”,认为两者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从根本上讲,主体性原则是一种把个体性的“我”视为第一性的实体的原则,它把主观意识的“自我”实体化为“主体”,强调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是保证其他一切存在者存在的最终根据,认为只要确立“作为突出的基底的我思自我,绝对基础就被达到了。立足于这种“自我”,一切自我之外的“非我”都是与“我”相对立,并由“我”所规定和涵盖。与绝对第一性的、高于一切的“自我”相比,“非我”完全是一种派生的、外在的事物。可见,这种主体性原则体现的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把外在之物对象化的统治性原则。贯彻这种“对象性逻辑”,必然使得他人成为“我”的“他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互为对象性关系,从此出发是不可能建立一种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团结关系的。

  马克思哲学所要“扬弃”的正是主体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坚执的孤立化的片面规定,克服所有“外在的对立”。他强调:正是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才能成为人,也才有人与人自身的关系。因此,马克思那里的“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人的活动不是人的单向行为,而是处于各种关系中的具体的人与周围世界的双向互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分裂与对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对人的实体化、片面化理解,才能杜绝将人实体化、抽象化的可能。可见,只有真正从人的社会关系中去感悟人的主体意识才真正代表着人类主体意识的深刻觉醒。

  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性是主体相对于客体而展开出来的特性。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本身就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他受自然规律的支配,而且人的存在和活动依赖于其他的自然存在物;而另一方面,相对于主体而称谓的客体,也是一种自然存在物,它们也必须是物质自然界中确实存在或存在过的事物和现象,它们的客观性和实在性不容置疑。因此,马克思认为,作为现实主体的人只有在物质自然界“优先存在”的绝对前提下,主体才能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在“对象性的活动中设定客体”,并由此来体现和发挥自己现实的本质力量,使主体性得以现实化。这样,马克思在实践的基础上正确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同时,也使传统西方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在实践的基础上得以重建。

  此外,马克思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转向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展现出与传统主体性所不同的主体间性。就单纯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言,主体所面对的是客体,他人也被视为客体,而“主体间性”在强调主体之间关系的同时也强调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的时候,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主体和客体的主体与主体的关系。这也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条新的思路,其导致的结果也必然是不同的。

  可见,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人的活动不是人的单向行为,而是处于各种关系中的具体的人与周围世界的双向互动过程。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代替了思辨中的“理念人”,以“现实生活世界”代替了思辨中的“存在背后的存在”世界,以人的感性活动代替了抽象的精神活动,提出了改变世界的口号,实现了以“拒斥形而上学,回归生活世界”为特征的现代哲学的转折。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意识内在性”及其“对象化”解释原则,克服了主客二分的框架中人与人之间的对象性关系,形成一种新的平等互动关系。

  四、“历史生成”中的人对“非历史性主体性”的超越

  传统哲学在对人和世界的理解和论述中,总是表现出一种现成的思维方式,对人的主体性都持一种超历史性的态度。失去了历史批判维度的人的主体性只能陷于抽象之中,只能迷失在“无家可归”的状态中。可见,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把寻求非时间、“非历史”的、“永恒在场”的“本真存在”作为思维和生存的最高支撑。在它看来,“历史性”与“时间性”是终极实在的敌人,超越时间和历史的永恒才是思想和生命的归宿,必须杀死“时间”,消灭“历史”,将本来处于历史之中的一切还原为与时间无关的永恒在场,人的知识、行动和生存才会获得充分的合法性,人的生活才会获得内在的坚定性。在“实体形而上学”里,人之外的超验实体具有“超时间”和“超历史”性,在“主体形而上学”中,先验的“主体”则获得了对时间和历史的“免疫”能力。按照主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作为主体的人必然也成为一种已“定性”的、被先验地“完成”了的存在,成为一种禀赋“永恒”的超历史本性的存在。

  马克思的观点则刚好相反,在他看来,人之为人,恰恰在于它不是“现成的和摆在那里的”存在者,而在于它是一种不断超越“现成性”的、具有“生存”本性的特殊存在者;对人的自我理解,不在于去把握人之为人的某种现成的“本质性”知识,而在于领会到人所具有的“生存”本性。按照马克思的理解,现实的个人与其所在的现实生活世界都是具体的、可经验的,使其与个人的生存联系起来,因而具有了真实性。马克思将“历史”的维度引入其主体性思想中,赋予了“主体性”以历史生成的丰富内涵。

  在马克思那里,人通过实践创造着自己的生活世界,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人实现自己的一个过程,人在这个过程中成为“现实的人”。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⑧人的实践是历史的,所以生活世界也是历史的。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不断发展变化,人类的实践方式也不断地发展变化。“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⑨人的现实世界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既是人们先前的历史活动的结果,又是人们的当下的实践活动的前提,并为人们的当下的实践活动所改变着。

  同时,历史使人的主体性的生成获得了必要的张力。人的主体性随着历史实践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代达到不同的发展水平,表现出各不相同的时代性特点。甚至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领域对人的主体性各个方面的要求也出现主次之分,这与不同时代的实践活动与实践观有着密切联系。可见,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历史性限制和各种自发性因素的限制,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也总是不充分的,受到限制的。为了突破这种限制,人的主体性就总是要告别“自我”走向“新我”,超越自身现状,进行自我创造。所以说,主体性在历史中的生成是非连续性与连续性、偶然性与必然性、创造性与继承性的统一。正是在历史的变迁中,人的主体性不断地得以提升。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与历史的变迁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从而使主体性的生成获得了历史的张力。

  按照上述这种崭新的解释原则和理解方式,人的“生存”本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种永远无法予以“对象化”的、永远在超出自身的存在者,是一种永远“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的可能性存在,它永远在面向未来的历史性中不断地生成自身,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又不断地“否定其所是”,构成了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因而,从生存实践活动的解释原则出发,“生存性”的人呈现出与“现成性”的物完全不同的形象和面貌。这是一种真正符合人的真实本性的形象和面貌。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这种新的解释原则的确立,把人从传统哲学物种思维方式的吞噬中拯救出来,使人真正以一种符合自身本性的方式实现了自我把握,人终于从物化的符咒中实现了自我解放,获得了真正独立的地位。从“现成性”的人转换成“生存性”的人,标志着一种对人的不同于传统哲学的全新解释原则和理解方式,即“生存实践活动”解释原则和理解方式的诞生,它从根本上扭转了人的自我理解的眼光,实现了人的理解方式的根本变革。

  分析至此,马克思哲学对“主体性”问题的深层理解已经清楚地显露出来,马克思从自己独特的理论视野和思维方式出发,在解构的过程中重构了主体性,赋予了“主体性”新的内容。马克思通过“主体性”问题的重构,从一个侧面表明了马克思哲学所实现的从意识哲学向实践哲学、由认识论向生存论、从抽象性到具体性的变革。

  注释:

  1. 张世英:《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5页。

  2. 贺来:《边界意识和人的解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6页。

  3.[]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5页。

  4. 贺来:《“后形而上学”视域与辩证法的批判本性》,载《吉林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5. 《海德格尔选集》下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74775页。

  6.7. 阳海音:《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的现实生活世界》,载《学术月刊》2000年第6期。

  8.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55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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