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它不仅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发展模式等真理向度的内容,而且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共同理想等价值向度的内容。本文从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导向三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向度加以阐释,不仅对把握这一理论体系的丰富性、全面性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目标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精神,又植根于中国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多层次性的目标体系。这些多层次的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对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
第一,基本价值目标:共同富裕。恩格斯在1847年《共产主义原理》中谈到废除私有制的结果时提出,“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这是对共同富裕的精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坚持这一目标,又从中国实际出发,对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理论深化和实践探索。
首先,纠正了改革开放以前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目标和手段的错位,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基础之上。其次,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和优越于资本主义的重要表现,并把共同富裕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再次,形成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理论框架。(1)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邓小平认为,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坚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3)采取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捷径,就是让有条件的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另一部分人和地区共同富裕。(4)采取多种方式,防止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2]。(5)注重社会公平,改善民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完善利益分配、协调和保障机制,注重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等,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共同富裕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用价值哲学中的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摒弃了过去长期坚持的在“公平优先”的基础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努力,实现了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向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转变。这种转变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全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37%,城镇居民家庭为379%。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与率大幅增加。占世界人口总数1/4的中国人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进了扎实的一步。
第二,核心价值目标: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表现。社会和谐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价值目标,主要原因在于它比共同富裕的内涵更为深刻和丰富,即不仅要实现共同富裕,而且要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人们相互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论十大关系》中论述的丰富思想。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纠正“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对社会和谐提出了具体要求,即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时,邓小平还在城乡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认识。江泽民从多方面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事业。”[3]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明确提出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提出“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从而把和谐社会目标提高到新的历史高度,实现了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生产力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发展模式的转变,深化了党对和谐社会目标的认识,使这一目标变得更加丰富、现实和科学。
第三,终极价值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不平等发展、畸形发展和不自由发展,揭示了未来社会的本质。他们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1894年1月,有人请恩格斯写一段题词来表达对未来社会的看法,恩格斯认为,除了这句话,再也找不出合适的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其价值目标不管是共同富裕,还是社会和谐,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正如江泽民所说:“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产主义这一基本原理。……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5]胡锦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调要“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6]。
具体来说,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两层意思:一是从指向上看,是指每个人的发展,当然每个人的发展不是抽象的人的发展,而是“认识到人民自己的利益并为之而奋斗的有坚定信念的人”[7]的发展,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二是从具体内涵上看,是指“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由发展”就是要承认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要使人民摆脱各种僵化、保守思想的束缚,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发展”就是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要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改善、人民精神面貌明显改变、政治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一切,都促进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为进一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三个价值目标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联系、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三者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统一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标准既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又确立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以社会实践为根本准则,实现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的目的性的统一。这一标准主要体现为两个根本性价值问题:一是发展的基础问题;二是发展为了谁的问题。
(一)生产力标准是基本的价值标准,解决的是发展的基础是什么的问题。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发展是判断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一些曲折,生产力发展缓慢,主要原因就在于把姓“资”还是姓“社”作为判断政策好坏对错的标准,而忽视生产力标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强调生产力发展问题,把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社会进步、衡量工作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邓小平吸取我国长期忽视生产力发展的教训,强调:“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9]“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0]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其核心就是生产力标准。江泽民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尤其强调把发展先进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党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胡锦涛针对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11]从发展生产力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再到科学发展,是党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任务所作的理论创新,体现了党对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标准认识的不断深化。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24.95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8%,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的三倍多。我国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人民稳步走上了奔向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这些成果的获得都与坚持生产力标准密不可分。
(二)以人为本标准是根本的价值标准,解决的是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
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首要的是人民主体标准,核心是承认人民群众作为主体的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通过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原工商业者的劳动者身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使广大人民的权利得到恢复。他还同时强调,要创造条件“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重大创造,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等,都是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产物。人民主体标准还体现在党的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对于人们一度关心和敏感的改革开放方针是否会坚持下去、究竟变不变这个问题,邓小平指出,最终的决定权在于人民群众。人民高兴了,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人民群众这种由主人翁责任感所焕发出的首创精神,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反过来,又在理论上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沿着主体性效应不断增强的方向发展。
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最根本的是人民利益标准,就是要确立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强调,我们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指出:“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标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准则。”[13]胡锦涛明确提出,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要根据实践发展不断拓展人民主体形态。“人民”是一个历史地进化发展的主体范畴,能否与时俱进地解决好主体定位问题,始终正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种实际利益,是检验党和国家的政治和政策的试金石。“文革”结束以后,邓小平把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都称为劳动者,从而纠正了长期把知识分子排斥于劳动人民之外的传统偏见。在社会阶级阶层不断分化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明确指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而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作了准确定位。
以人为本价值标准是在唯物史观视野中进行理解和把握的,否则易导致泛人本主义,在道德实践中产生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唯我主义。30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深层原因就是始终贯穿了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基本价值原则。苏联解体的根本性原因就在于,没有坚持或很好地坚持以人为本,未能满足最广大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而失去越来越多的民众的支持和拥护。
生产力标准是基础,以人为本标准是根本,二者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是协调一致的,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符合中国客观实际与主体利益需要的有机统一,是邓小平一贯强调的“拿事实来说话”,“要用事实来证明”,以实践的结果、以人民的利益作为价值标准的思想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导向
价值导向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而提倡的反映社会结构本质要求的社会总体的价值指向。它对社会各成员的价值取向产生引导和制约作用,使社会成员在价值多元的情况下形成对社会主导价值的认同,从而为社会健康发展奠定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导向,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这是根本的价值导向,关注的是社会发展的方向问题。社会主义是近代以来中国先进分子在众说纷纭的救国方案和众多的社会主义思潮中寻求的唯一能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正确道路。革命胜利以后,毛泽东在解决如何坚持社会主义问题上采取“革命”和“运动”的方式,出现过失误,但是他始终强调的社会主义方向是不变的、其信念是坚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一些人散布所谓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言论,邓小平指出:“历史告诉我们,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行,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别的道路可走。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14]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不是传统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而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前有人提出了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言论,对此我们要高度警惕,真正认清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二)集体主义的利益取向。这是基本的价值导向,关注的是人们的利益取向选择问题。集体主义利益取向的核心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毛泽东强调集体主义利益取向,并把集体主义作为我国国家伦理的道德标准之一,认为只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实现了,个人利益才有保证。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并对其作了高度概括。他指出,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1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唤醒了人们的自我意识,鼓励人们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同时,也助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损人利己等极端个人主义。坚持集体主义利益取向,就是要在充分重视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同时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形式的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重要的价值导向,关注的是人们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问题。它是中国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颇具特色的价值导向,也是培养全体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素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础。首先,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总结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革命和建设中都大力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倡导艰苦奋斗、大公无私、埋头苦干,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自私自利、贪污腐化等,无疑是弘扬和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其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有先进性导向,又有广泛性要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众,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目标的基本要求。胡锦涛明确提出“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并把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我国社会实践发展的理论诉求,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升华。
(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也是重要的价值导向,关注的是人们的精神状态问题。追溯历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首先是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后转化为思想层面的价值导向。首先,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社会主义发生内在的必然联系,这是近代以来社会阶级阶层探索强国富民之路的必然结果。同样,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16]其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团结和凝聚最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纽带。改革开放以后,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一大批人,正是怀着这种爱国情怀才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具有时代特色的价值导向。首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开启和不断推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到发展和成熟,它们的每一步前进无不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先导。其次,“世界天天发生变化,新的事物不断出现,新的问题不断出现”,[17]作为价值导向,它要求我们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发展的迫切要求。胡锦涛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从而把其发展到了新的理论高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导向有机统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尺度和动力因素,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文化理念,已发挥或将继续发挥强大的保障、驱动、凝聚和规范功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
第一,作为定向机制,能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正确方向发展。社会主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航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价值向度最根本的内容。邓小平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放弃社会主义,中国就要乱,就丧失一切”。[18]江泽民提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胡锦涛指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这些论述的用意就在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国际上一些学者提出“中国模式”,笔者认为,不管对其内涵作怎样不同的阐释,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其中最核心的东西。
第二,作为动力机制,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邓小平提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目标既能以理论的科学性、说服力激发人们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增强社会主义实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又能激发人民对美好理想的向往,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持续的动力。这些持续的精神动力与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物质动力有机结合,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
第三,作为整合机制,能统一意志,使全国人民凝聚起来,团结起来。意识形态具有“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向度作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其共同拥有的认知体系,能使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邓小平在谈到共同理想时说:“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20]“九八”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全国人民团结、凝聚起来,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重要体现。
第四,作为规范机制,能规约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主义主导价值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向度,为社会提供了基本价值原则。当个体的价值活动与社会价值原则相一致时,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同、赞赏和鼓励,反之,就会受到各个方面的压制、否定,甚至惩罚,这就迫使个体价值活动符合社会基本价值,从而对个体价值活动起到规约作用。这种规约作用不是否认价值多元化,而是要用社会主义主导价值观念引领、统摄、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形成共同的社会规范和正确的价值取向。
注释: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43页,第294页。
[2][7][14][19][21]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第190页,第206页,第63页,第190页。
[3][5] 《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第293页。
[6]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83页。
[8][11]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57页,第652页。
[9][10][12][15][16][17]《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第314页,第210页,第175页,第369页,第128页。
[13]《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5页。
[18]《邓小平年谱》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6页。
[20]尼科斯·波朗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13 页。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