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研究工作坊”是中央编译局《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社在2010年创办的一种新型学术交流活动,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举办,一年一次,旨在为从事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研究的国内外学者提供一个使用比较方法,研究体制改革和创新问题的对话和交流平台。
2011年9月17日至18日,《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社和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比较经济研究室、东北财经大学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联合在大连市主办了主题为“比较视野下的公共财政问题”的第二届比较研究工作坊。来自财政部财科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首都经贸大学、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东北财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吉林财经大学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一、研讨会开幕式暨主题演讲情况
研讨会开幕式由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郭连成研究员主持,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魏海生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国强教授分别致开幕辞和欢迎辞。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研究员、重庆工商大学校长杨继瑞教授,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振宇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寇铁军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刘尚希研究员在发言中强调了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继而分析了“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的内涵与外延、联系与区别。他肯定了“公共财政”的进步性,同时,也对其局限性作了深入剖析。最后提出“民生财政”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具备的三大职能。刘尚希研究员还认为,政策研究离不开基础理论的研究,现在许多建议“悬在空中”没有理论基础,缺乏可操作性,其科学性也值得怀疑。因此,对“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的概念谱系进行理论上的厘清显得尤为重要,其更是进行政策研究的重要前提。
杨继瑞教授分析了重庆“地票”的运作活动流程。他在肯定其在城乡统筹方面上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也进行了探讨。他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是“五个统筹”的核心和首要任务,城乡统筹就是要冲破“二元经济体制”的藩篱,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中去统筹解决。因此,城市政府首先要加大中心城区财政税收中转移支付给边远郊区县的力度,构建中心城区对边远郊区县的“反哺”机制;其次要政府牵头,民间积极参与,构建中心城区与边远郊区县“一对一”经济与公共服务援助的长效机制;此外,城市政府可将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征地指标作为一种奖励,与贡献“地票”、利用“地票”的多少挂钩,协调城市区域间的和谐发展。同时,城市政府要在公共服务均衡化方面下工夫,增加对城市远郊区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缩小城市区域内部差距。
王振宇研究员以“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的基本取向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他指出,当前地方财政的某些层级陷入了增长的“两难”选择,即过分“激励”的棘轮作用机制超出了帕累托改进的余地;过分“行政性”干预的增长违背了财政经济规律。实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需要重新审视地方财政增长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将其建立在客观、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因此,他提出了四点政策建议:一是增强地方财政意识;二是适度降低地方财政增长速度;三是改进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四是推进地方财政生态建设。
寇铁军教授主要围绕公共财政的三个基本问题展开发言:公共财政特征问题、财政职能问题和财政体制问题。他建议从五个方面来完善现有的财政体制。一是建立健全财政相关的法律规范。二是正确处理政治上的单一制和经济上的联邦制之间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条条”和“块块”之间的关系问题,应以“块块”为主。四是提高分税质量,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专项转移支付,压缩共享税,取消税收返还。五是规范横向转移支付。
此外,为对研讨会主题进行充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根据研究方向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参与到两个分会场的讨论当中,分别就中国的财政分权与公共财政问题、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个税体系的调整两个专题进行了成果分享与经验交流。
二、分场讨论I:中国的财政分权与公共财政问题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丁颖博士通过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的理论模型分析认为,财政分权对省级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的影响,即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分权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增长。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张光教授指出,“财政分权”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概念之一,大量的经验研究证明了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和公共部门的发展影响,财政分权测量指标的科学与否是决定它们的论证和发现是否合理的关键因素之一。他认为,这类测量指标缺乏科学性,继而提出并论证了两类正确而且可行的财政分权指标,即各地财政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度以及地区内各级政府财政收支份额。张光教授的研究为财政分权的测量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指标。香港城市大学的吴木銮、王闻提出了省内财政分权正相关关系的假设,即随着经济发展,民众倾向于要求政府提供更多元、质量更高也更“贵”的公共服务。因此,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开放可能提高财政集权。吉林大学的孙德超博士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地方制度外资金的化解》一文中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全面衡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这就需要将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纳入预算约束。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谷成教授作了题为“基于财政增长的转移支付优化研究”的发言。他认为,在财政分权条件下,各地区资源禀赋的差异、收入分配的不对称以及包括要素投入价格和生产能力在内的成本差异都可能成为财政差异产生的原因。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卢洪友教授等运用边际受益归宿分析技术评估了2003~2007年中国县(市)一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边际受益分配状况。他们建议提升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占比,制定更加“亲穷”的一般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功能,同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的詹晶提交了题为《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决定因素:公平还是效率?》的会议论文。她指出,自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运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而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遵循的是公平还是效率原则,是值得学者思考的一个问题。浙江财经学院赵海利博士对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了研究。她认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受益分布呈现“人均收入越高、受益份额越小”的格局。教育专项转移支付作为缩小投入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手段,距离教育公平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因此,其政策设计要充分考虑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挤出影响、对政府教育偏好影响以及原有财力差距等因素。
三、分会场II: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个税体系的调整
中山大学的朱富强副教授以收入再分配正义的思维为前提,对我国当前个税体系的调整方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当前中国个税体系调整的基本方向有三个:一是逐步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免征额,免征税基应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而不断提高;二是降低中产阶层的税赋;三是扩大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白彦峰就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房产税改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全社会都对房产税寄予了太多的期望,但房产税改革中潜伏的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和防范。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孙玉栋、易飞在文章中建议建立个人纳税信用体系的征管新举措,结合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的建设,以实现十二五规划对财产税征收的建设为突破口,保证财产税能真正起到“调节财富的分配,抑制财产过于集中于少数人的趋势,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的功能。湖南大学唐明博士应用制度转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结合中国特定的转轨制度背景,以新的视角对我国房产税改革进行分析。她指出,要推动房地产税改革,最关键是充分考虑纳税人和地方政府的权益,让其都能分享到改革的制度红利。复旦大学助理教授许闲博士在分析和借鉴其他国家在财政救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当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赈灾与救济模式,强调只有建立符合我国自身特色的政府救灾机制模式,才能更好地规避自然灾害风险,为国家经济发展助力。来自东北财经大学的王伟同博士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了发言。他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改革方向,也是民生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其研究结论表明,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两种均等化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协整关系,这也有力地说明了中国通过推进财力均等化来实现横向公平均等化的路径是可行的,这一路径是我国当前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合理选择。厦门大学的陈工、洪礼阳对美国预算权的配置进行了分析,总结美国预算制度变迁过程中出现过国会主导预算阶段、总统主导预算阶段和共同主导预算三个阶段。他们认为,中美两国在“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预算制度”的大方向上有着一致性,因此,可以借鉴美国预算制度变迁所体现出的经验,推动有中国自己特色的预算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的于树一博士在比较研究的框架下分析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全面构筑我国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会福利体系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