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微观流通与利益分配视角看我国粮食市场的市场化改革 |
| ——对吉林、山东和陕西玉米市场流通的比较分析 |
| 作者:蔡亚庆 仇焕广 徐志刚 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1期 |
| 摘要: | 文章通过对吉林、山东和陕西三省玉米市场的深入调查和比较分析,以玉米为例分析了目前我国粮食市场的主要流通方式、参与主体及其利益分配状况。研究表明,粮食市场化改革催生了众多的粮食经销企业和商贩;流通主体的多元化活跃了粮食市场,促进了市场竞争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粮食市场中各流通环节市场主体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微薄;粮食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农民在市场竞争中获利。文章建议,政府应继续鼓励私有部门参与粮食市场流通,促进粮食市场流通多元化,减少对粮食市场和流通的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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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尽管政府在1990年代末就退出了对大多数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干预,但粮食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多次的往复,从1970年代经济改革以来,粮食市场的市场化改革经历了整整二十多年才完成。2001,政府开始在粮食销区取消国家定购和对市场价格的干预,然后在2003-2004年将改革的范围逐步扩展到粮食主产区。到2004年,中央政府通过正式颁布政策明确了粮食市场的完全市场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放开粮食购销、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的“三放开”市场化改革。
长期以来,很多学者围绕我国的粮食市场发展及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李路平(1996)基于对杭州、长沙和南京65个大米交易商的调查,分析了大米从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的流通过程和交易成本状况。何坪华和杨名远(1999)通过对359户农户农产品销售的调查,对农户层次的市场交易费用进行了重点分析。还有一些研究通过间接方法对粮食交易成本进行了估计。如武拉平(2002)对1996年到2000年我国不同省份小麦、大米、玉米和大豆在收购、批发和零售环节的价格进行了分析,利用共聚合检验方法论证了上述几种粮食市场在纵向已基本整合,整合主要归因于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市场化发展。粮食市场的放开吸引众多私有企业和商贩进入了粮食流通领域,并逐渐成为重要的粮食市场主体,促成了我国粮食市场多元化经营的局面(王修风,2008)。粮食市场流通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促进了粮食流通方式和渠道的多元化,粮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马凤才、赵连阁,2007)。不过,既有文献中从粮食市场销售链这样一个纵向整体视角出发来系统分析粮食从农户、中间商、到最终消费整个过程的流通及利益在各个环节的分配,同时....(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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