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弱关系及其群的规模对小组贷款的还款率的影响 |
| ——基于安徽某社区的社会网络分布的分析 |
| 作者:苟天来 左停 徐秀丽 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1期 |
| 摘要: | 小额信贷中小组贷款取得的成功使之在世界风靡。一般认为其成功的几个显著的原因是跟自愿选择组成小组、成员压力机制、社会关系、社会惩罚、群的大小和同质性等因素相关。本研究通过安徽霍山地区一山村的强弱关系及其群的分析发现:自然村中强关系的群的规模大概集中在3户,并不满足一般小组贷款要求的规模;弱关系形成的群的规模在5户以上,基本上满足要求的小组规模;然而弱关系相对于强关系而言承载的资源不重要,因此其可能产生的成员监督和社会惩罚都相对较弱;按相关机构数量要求组成的信贷小组必定存在强弱关系的组合,成员监督和社会惩罚威胁的实现很大可能只来自于部分小组成员,同时成员数量规模超过了强关系群的临界点则可能不存在数量上的意义;另外,群的大小履行的则是交易成本和集体行动等功能,而非成员压力机制的来源。 |
|
|
|
|
|
一、问题的提出
实施小额信贷之前,农村信贷中普遍存在如何将信贷面向穷人而又要保证高偿还率的问题:一方面因为穷人没有足够的担保,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比较偏远、监控成本也较高。小额信贷机制比较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般认为,高偿还率是小额信贷机构的基本特征和成功标志之一,小额信贷的偿还率普遍都在95%以上(Stallings,1999),其中最为出名的是小组贷款(Solidarity Lending或者Group Lending)。最著名实践算是孟加拉国的格拉敏银行。格拉敏银行起源于1970 年代由默罕默德·尤努斯教授领导开展的一个行动研究方案,该方案向孟加拉国村庄里的贫困家庭提供小额贷款,并主要以四人或者五人的小组实施小组贷款(Zaman,2004)。截至2008 年2 月,格拉敏银行的分支机构增加至近2500 个,为孟加拉国80000 多个村庄的745 多万......(点击查看全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