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初期,俄国无产阶级通过暴力形式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并掌握了国家政权,而当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却一无例外地失败了,这种巨大的现实反差迫使欧洲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的途径和策略进行深刻的反思,这就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最初产生的政治背景和根源。尽管第一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一开始就对列宁主义颇有微词,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如霍克海默、阿多诺)更是把斯大林主义与法西斯主义联系起来加以谴责,但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总体上考量的是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和第三国际“官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误用,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致力于从不同角度恢复马克思主义的真面目。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历史条件及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迁,资本主义显现出对经济危机的巨大克服力、对生产方式内在矛盾化解以及对多种多样异质的对抗性社会因素的包容性。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科层化加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激增、新中产阶级地位的上升,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越来越少数化、边缘化。另一方面,苏联东欧“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的极权主义政治也令追求现代民主社会主义的新左派伤透了心,在他们看来,这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激进解放规划的背离。在这两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西方一些新左派知识分子渐渐滋生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怀疑情绪,而1968年“布拉格之春”和巴黎“五月风暴”最终使这种怀疑演变成左翼思想界的普遍危机。七十年代中期兴起的“欧洲共产主义”也没能挽救左翼运动式微的历史命运,相反,它的迅速衰落和过早的“夭折”给激进的新左派平空增添了一股悲凉和酸楚,从而大大加深了马克思主义在西方世界的危机。在这种情境之下,作为对马克思主义进行理论辩护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基本上耗尽了它的解释能力和政治动员作用,原来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左派理论家开始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范畴进行批判或“解构”,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与失败并不是由于没有忠实履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命题本身存在着无法挽回的致命缺陷,基于这种认识,他们着手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概念和基本论断进行置换和重建并结合后现代理论对社会主义策略进行重新规划。这些新左派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的游离和脱出与他们对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执著坚持构成了一种悖论式的奇异理论景观: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逸出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边界但同时又不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激进政治宗旨和解放人类的诉求,他们甚至声称是以“超越”马克思主义的方式来拯救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1970年代中后期以来,这种理论态度在西方学术界获得了一个较为流行的时髦名称——“后马克思主义(Post-Marxism)”。后马克思主义在拉克劳(Ernesto Laclau)与莫菲(Chantal Mouffe)合撰的《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1985)一书中得到了最完整的表述和最理论化的展现,拉克劳与莫菲也因提出了一套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策略而被公认为“后马克思主义”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
一、解构“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拉克劳与莫菲(笔者注:以下二者并提时简称为拉莫)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的“导论”的开头就直言不讳地宣告:“从布达佩斯到布拉格和波兰政变,从喀布尔到越南和柬埔寨共产主义胜利的余波,使得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构想以及实现它的道路越来越产生疑问”,[1] 这表明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乃是根源于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与失败——世界范围内共产主义政治的失势和衰落使左派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性质、目标、纲领、策略等都发生了质疑,正是这种对古典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怀疑氛围促进了后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滋生与兴起。作为社会理论家和政治哲学家,拉莫并不满足于仅从经验描述层面上从现实的失望来拒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从本体论的和认识论的基础上来拷问社会主义赖以成立的哲学依据。虽然拉莫认为“现在处于危机中的是整个社会主义概念”[2],但他们至始致终地坚持,只要将古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概念中作为支撑点的本质主义要素清除掉,作为激进解放规划的社会主义就仍然具有充分的理想意义和现实价值,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们着手重新“审理”那些构成了“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的“过去清楚明白的真理”——“经典的政治分析和推理形式,冲突力量的性质、左派斗争及其目标的真正意义”。[3]
众所周知,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用了大量篇幅来谈论近代哲学问题,对此,恩格斯在其德文版序言中特意讲道:“读者也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发展的简述中提到康德—拉普拉斯的天体演化学,提到现代自然科学和达尔文,提到德国的古典哲学和黑格尔。”[4]在恩格斯看来,答案再明白不过了:如果没有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传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历史观,而没有辩证历史观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科学社会主义”,这就是说,社会主义之所以由“空想”变成“科学”是由于它建立在一个真理性的哲学基础之上。构成“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的“哲学原理”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著名的表述,也就是恩格斯以更加通俗明畅的语言所表白的东西:“以往全部历史,除原始状态外,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5] 对于这种“经典的政治分析和推理形式”, 拉莫的反对意见集中在两点上:一是阶级还原论;二是经济决定论,其中重心是第二点,因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也是由经济关系来规定的。正缘乎此,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中拉莫将经济当作“本质主义的最后堡垒”而加以拆除。
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理论家也一无例外地批判“经济主义”,但是,他们攻击的矛头一般并不指向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认为,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了错误的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要义并不是经济决定论,而是“总体性辩证法”(卢卡奇)、是“一个活的总体的社会革命理论”(柯尔施)、是“实践哲学”(葛兰西),基于此,他们把主要工作集中在阐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主体性原则,竭力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意义,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着力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最大程度地恢复意识形态的自主性。在拉莫看来,把经济主义的罪责都推在第二国际理论家身上是不公平的,甚至象卢卡奇那样“丢车保帅”式地指责恩格斯歪曲了马克思的思想更是令人难以接受,真实的情况乃在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学说本身就蕴含着经济主义的偏见——经济规定阶级的一致性、经济“归根到底”决定政治和意识形态。正是由于拉莫把原罪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身上,在他们的后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才出现了一种理论上的“逆反”:他们“一直力图恢复第二国际时期马克思主义话语的多样性和丰富性”,[6] 甚至在正统派那里他们也能发现其试图限制必然规律影响的“最具创造性的倾向”, [7] 而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则摆出一副严加指摘的姿态,好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除了其激进的批判精神之外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可资借取了,他们根本无意于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寻找“现代性”批判的依据抑或是“后现代性”的因素,而是直截地把“马恩”的学说置于西方近代哲学的限域之内进行解构。
在拉莫看来,马克思主义的“经济主义”的最终根源就在于它预设了生产力的中心地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它就要被生产力打破,这意味着,生产力的要核就是生产关系所无法“憾动”的,它是一种自然的、客观的、可以自恃独立的力量,他们把这种具有绝对刚性内核的单线性(unilinear)生产力称作“中性生产力(neutral productive force)”。而这种中性产生力就象“自在之物”似地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概念的拱心石:“对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在历史向社会主义进化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表明‘过去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能,而且它们未来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成为必然’(G·A·柯亨语)”。[8] 拉莫断言,如此的中性生产力观念蕴含着典型的近代形而上学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势——它首先设定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客观与主观、内容与形式等等的僵硬的对立,然后又把一方归为另一方的附属物和被决定者,从而构造出一种中心主义的理性神话,质言之,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哲学根基依然锚定在近代形而上学的“底座”之上。依拉莫之见,生产力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建构过程,是一个由多种变量相互作用构成的开放的体系。就象不能简单地从军队的装备和人数的多少来最终测定其战斗能力和胜负局一样,生产力也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一种可以精确计算和预先量化的纯客观的力量。比如,同一个生产者的“生产能力”并不是它本身的自然规定,他的生产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劳动过程中的各种控制、组织或调节关系,甚至心理的、习俗的、文化的、伦理的、民族的、性征的、政治的诸因素都可能参与到生产力的建构中来。既便仍沿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偶式解释模式,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作用也不仅仅表现为“反作用”,生产关系完全可以成为生产力的积极的建构要素。在后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要素构成中的信息量、知识量及技术含量的增大,随着在微观层面上生产的组织方式、管理模式的变革以及工作方式的变化,生产力越来越受到“所有制形式”和资本以外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综合影响;在这种情景之下,象古典马克思主义那样主要从“生产之镜”来审视生产关系,或者以过于简化的生产逻辑来界定日益复杂化、宽泛化的生产关系都已不再具有当代意义了。
勿庸置疑,拉莫并非要完全取缔生产力这一概念,而是消解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概念的理性主义“谮越”、否定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必然”决定作用。他们认为,“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构成了全部历史的合理性基础,生产力如此的“历史担负”实在是过于夸张,而让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来确保社会主义的必然到来更是一种理论上的虚构,高水平的生产力状况仅仅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前提,而不是决定其必定产生的绝对力量。更为重要的是,在后资本主义时代,社会的尖锐矛盾大多并非导源于生产场所,而更多来自于消费领域、文化领域、 意识形态领域、政治领域以及各种新社会运动;即便是出现在生产过程中的矛盾也不能统统简约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更不能不加区分地将之归结为劳资之间的固有冲突。总之,在拉莫看来,古典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把生产力以及生产方式严格闭在狭窄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却又使它们威力无穷、产生着决定一切的功效,从哲学上讲,这仍然是近代的“在场”形而上学的逻辑,仍然没有摆脱黑格尔的“表现因果性”的魔力。
我们看到,拉莫通过批判“中性生产力”概念,实际上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内部了矛盾运动构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彻底抛弃掉了,正如雷诺兹所说,后马克思主义习惯性地拒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一个或更多的主要特征”。[9]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拉莫坚信:死守着这些唯物史观的特征不放,不但不会使社会主义变成“科学”,反而会从根本上损害社会主义,而历史的事实是,这种损害已经发生。正是由于拉莫把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与失败的哲学根源算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上,他们才不惜冒着被人指责为“新修正主义”的危险,几乎是孤注一掷地把他们自己一度坚持的原则统统扔掉,好象只有最大限度地脱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才能重新塑造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概念。
二、解构“科学社会主义”的革命主体
拉莫的生产力批判不仅仅局限在哲学的层面上,其用意也不单单在于拒斥“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们解构“中性生产力”概念也是为彻底摧毁经济在政治主体建构上的功能主义所作的必要铺垫和准备。在古典马克思主义那里,经济领域被赋予了一个基础性的功能:经济决定着政治和意识形态,而阶级是这一作用的中介力量,因为,虽然经济规定了阶级概念,但“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这就是说,政治斗争的主体不是由政治本身造就的,而是经济关系的一种表现或自然延伸。由纯粹经济因素来确保政治主体身份的一致性的首要前提便是经济运动规律的严格内生性(endogenous),即是说,它排除了一切来自政治的或其它的外在介入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因为如果掺入了其它因素,就不能严格地说这一建构作用专门归属于经济。而如此的内生性的经济运动规律的保障就是“中性生产力”概念,所以瓦解了“中性生产力”概念就等于釜底抽薪式地断除了经济严格内生性和封闭性的源生性依据。
拉莫的意思十分明显:生产力尚且不是一个自足的纯粹经济性内核,那么,又如何能从这一个本身就“八面漏气”的概念推绎出一个纯粹局限于经济空间的“生产关系”概念呢?他们更进一步辩难是,古典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在生产关系中的相同地位”本来就是一个不严谨的说法,因为生产关系既包含着“生产的关系(relations of production)”又包含着“生产中的关系(relations in production)”。“生产的关系”与“生产中的关系”之间富有意义的区分是迈克·布拉瓦伊(Michael Burawoy)提出:所谓“生产的关系”表示工人通过契约关系而进入生产过程,或者说,因为“生产”,工人进入了一个由工资形式体现其价值的控制方式之中,这种关系是资本主义的普遍性形式;所谓“生产中的关系”指的是工人作为劳动力在多元决定之下“创造”出来的关系,它具有特殊的表现形态。
拉莫认为,马克思的“工人阶级概念”已蕴含了这两种关系:“在马克思那里,关于工人阶级这一概念,包含着跟它们自己的运动规律相关的两种独特的关系:通过劳动力的出卖建立的工资关系——这种关系把工人转变成无产阶级;从工人在劳动中的地位产生出来的工资关系——这使它成为一名体力劳动者”。[10]但是,这两种关系的差别,在马克思那里并没有明晰地显现出来,这不仅是由于这两种关系在马克思当下的历史经验中趋于一致,更是因为马克思把劳动力仅仅看作是简单的商品,并倾向于从劳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关系中抹去其蕴含的所有自主性和适宜性。拉克劳与莫菲跟马克思的分歧再一次显露出来:马克思总体上把资本主义的劳动看作是处于异化状态之下的,所以他强调的是劳动的附属性、破碎性,强调劳动处在不合理的控制关系与组织形式下;而拉克劳与莫菲认为资本主义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完全将控制关系看作是歪曲的组织形式,处于契约关系中的工人并不完全外在于控制关系,这就是说,在劳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关系”中工人也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既然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关系”有两个不同的维度,而且这两个维度的不对称性日益增大,那么就不能仅仅因为工人同为出卖劳动力的雇员,而断言他们一定会具有相同的阶级立场,所以,拉莫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两种关系都以不同的方式发展着,从而使得把工人统一起来的‘工人阶级’这一共同标签成了问题,[11] 那么具体而言,工人在“生产中的关系”中会产生出怎样的不同主体位置呢?拉克劳与莫菲列举了种种类型,比如,从技术层次而言,掌握高新技术的工人、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人,半技术的工人、无技术的工人、结构性失业工人,等等。不同的技术等级使工人在生产中处于不同“地位”,即便技术水平处于同一等级,工人也可能由于其他因素创造出不同的“关系”。再比如,在工人这一群体中,生产因素之外的一些社会特征,如:人种的、性别的、性偏好的、民族的、宗教的、生态立场的、文化的,等等,也会影响工人的一致性的形成。
把经济空间构想为政治的领域,把劳动过程视为斗争的场所,这是拉莫分析的一个突出特点。在对工人阶级统一性的质疑与反驳中,他们同样考察了政治因素的介入给工人团结带来的影响。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资产阶级会根据工人群体的不同抵抗能力运用不同的策略来分化、瓦解工人,另一方面,工人群体以及工会本身的政治实践水平及反抗能力的差别也会加剧工人的离散倾向,“工人阶级内部的这些分化,比之于那些希望其分化来说,有更加深刻的根源,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工人阶级自己实践的结果,它们是政治的分化,而不完全是经济的分化”,[12]这种与经济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的“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呢?这当然不是指传统理性主义的宏观政治,而是后现代的微观政治,它也许是一种边缘性的文化抵制,也许是一种抗拒权威主义的激进渲泻,也许是对认同牢笼的反冲,也许是对某种政治风格的刻意追求……在拉莫看来,政治本身的差异造成了一条条不可完全缝合的裂口,它使工人阶级的统一成为一种虚构和幻想,“今天,我们不可能谈论工人阶级的同质性,更不必说把它追溯到资本积累规律所描述的那种机制上去”。[13]
我们知道,普兰查斯通过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将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工人排除在无产阶级之外,然后又通过意识形态标准将一部分地位较高的从事生产性劳动的工人也排除在无产阶级之外,这样无产阶级的数量就少了,但无产阶级的“纯粹性”却得到保证。拉莫认为,这样一种“受到限制”的无产阶级概念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普兰查斯假定:工人阶级的分裂是不同的社会代理人中间的立场分裂。而实际的情况则是,“在社会代理人本身之内存在着立场的分裂,这些社会代理人的立场缺乏最终的合理的一致性” ,[14] 这就是说,普兰查斯所界定的“真正的”无产阶级也没有阶级立场的一致性。
普兰查斯为什么致力于寻找“真正的”无产阶级呢?在拉莫看来,这一目标是“政治性的”:工人的经济利益把工人与社会主义的前景直接联系起来,他们因此注定要去领导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 恰恰是在这个地方,问题出现了:工人的经济利益被“过度诠释”了,其一是,工人未必有一个统一的“客观利益”,把一个整齐划一的“客观利益”归之于“工人阶级”是武断的;其二是,即便工人有所谓一致性的“客观利益”,这一“客观利益”也不能等同于“历史利益”,而在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存在着一个未加证明的设定:工人的利益就是客观的历史利益,这一利益依附于合理性的、必然的历史运动。拉莫认为,这种末世论的历史观与“客观利益”是互相加强的,因为有一种必然的历史过程,所以必然有一个与之相契合的“客观利益”,换言之,“客观利益”只有在这种末世论的历史观念中才具有意义。
“客观利益”涉及到的是一种必然的历史观,因此抛弃“客观利益”的概念也就是祛除本质主义的历史观念,“或者持有这样的历史理论,按照这一理论,在无产阶级千福国来临的时候,主体立场的矛盾多元性将被消除,绝对统一的工人阶级变得清晰可见——在此一情形下,‘客观利益’一开始就被决定了;要不然,就是抛弃这一历史理论,并随之抛弃将某一主体立场特权化的任何基础(这种基础决定了社会代理人作为整体的‘客观利益’)——这此一情形下,客观利益的观念变得毫无意义了”。[15] 拉莫的立场是鲜明的:在后工业社会中,工人的主体立场越发难以整合并日益分散破碎,主体立场的复杂化及多样性使单一中心决定的先验统一性成为不可能,因此传统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工人阶级概念”不再具有任何理论和政治意义。拉莫对“客观利益”概念的质疑,主要是为了消解掉其中蕴含的“必然性”,在这一点上,艾伦·伍德对拉莫的指责显得有些过份。艾伦·伍德说,“总之,拉莫的论断是,不存在象物质利益这种东西,只存在随意建构起来的关于物质利益的观念和想法”。[16] 伍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歪曲了拉莫的原意,因为拉莫并没有一般地否定物质利益的存在,他们否定的是某一物质利益先验性地、必然性地转化为政治目标,物质利益当然与政治斗争有关联,但这一关联不是机械决定论的、绝对的、线性的,物质利益在政治实践中发挥作用还要受到其他多元因素的影响,正如拉莫所表白的那样,他们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利益是不能够在逻辑上从经济过程中的一定立场中推导出来的”,[17] 质言之,工人的经济地位与社会主义追求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既然如此,古典马克思主义把工人阶级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必然代理人和主力军的观点也就根本难以成立。而这一点,恰恰就是拉莫大力解构本质主义的经济空间所要达到的结论,也是他们进一步提出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策略的一项基本前提。
三、建构新的社会主义的概念
1985年,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规划刚刚出笼,英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拉尔夫·米利班德就立即作出了回应,他认为,英国的后马克思主义虽然对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和主要范畴进行了解构,但是,它还是迥然不同于法国的后马克思主义:法国的后马克思主义者一无例外地患上了反共产主义的歇斯底里症并走上了蒙味主义的反政治之路;而英国的后马克思主义者则“没有一个公开放弃社会主义,恰恰相反,他们坚信:通过他们现在提出的问题、通过他们所表达的疑问、通过他们所进行的批判、通过他们指出的方向,他们正在把社会主义推向前进”,[18]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米利班德才把以拉莫为代表的英国后马克思主义称为“新修正主义(New Revisionism)”——这些后马克思主义者也象爱德华·伯恩斯坦一样,一方面对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范畴提出尖锐地质疑与挑战,一方面又对社会主义的实现策略提出有别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新方案。弗里德里克·詹姆逊也把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看作伯恩斯坦修正主义在当代条件下的复活并将之称为第二代的后马克思主义:“这种情况在1898年就发生了,当年伯恩斯坦在其《社会主义的前提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就提出,要根据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失败从根本上修正马克思主义,使之符合现代社会阶级的复杂性及当代资本主义的适应性。伯恩斯坦倡言放弃黑格尔的辩证法,放弃革命,按照群众民主和选举过程改组第二国际。在我们所处的70年代,第一代‘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特征以更复杂的形式和更多的数量再次出现”。[19]
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与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确实存在着“重叠共识”,这尤其表现在它们都明确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而不是暴力革命来实现社会主义,在这一意义上,说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是修正主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必须看到,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在许多重要方面又不同于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中,拉莫把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看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危机的第二种反应”进行了具体的批判,他们指出,“从经济基础那里脱离出来政治自主性,是伯恩斯坦论证的新颖之处,实事上,在伯恩斯坦对古典马克思主义的每一批判的背后,都存在着想要在特定领域恢复政治主动精神的企图,修正主义在它处于最好状态的时候,代表了要同工人阶级在组织上的孤立这一点决裂的真正努力”。[20]伯恩斯坦看到了工人的分裂化和零散化,并把政治介入作为克服这种碎片化的关键力量,所以他主张,党不仅是工人的党,而必须是所有被压迫者的党,党通过阶级斗争的组织而将各种反抗资本主义的群体聚集在工人阶级的周围,但是,伯恩斯坦从来没有怀疑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斗争中的中心地位,也从来没有断言工人阶级的斗争不再是“阶级斗争”。而在伯恩斯坦那里,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并不是由经济所赋予的,他也没有得出政治意识形态本身建构了阶级一致性的结论,那么,究竟是什么确保了工人阶级的优越点呢?正是在这个关键点上,伯恩斯坦采取了一个特别的论证形式:他诉诸康德的伦理学,将普遍的善的观念作为历史前进的潜在动力。工人阶级的优越性因它的伦理理想而获得解释,政治与经济的统一因构成两者共同基础的进化规律而获得保证。拉克劳与莫菲指出,尽管进化规律与正统派的经济决定规律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在两者的情况中,它们都被当成是把每一事件的意义先验地固定下来的总体化环境,因而,虽然事实上是把它们从正统派的观念的本质主义关联中解放出来了,不过后来,它们还是在与任何机机械论的决定没有任何联系的一般进步理论中被重新统一起来”。[21]伯恩斯坦与那种把阶级看作是先验主体的机械的客观主义告别了,但这一告别是以先验伦理主体的替换作用完成的,他以一种先验主体代替另一种先验主体,伯恩斯坦并没有走出决定论的怪圈。
对于伯恩斯坦,拉克劳与莫菲有两个基本断定:一是,在伯恩斯坦那里,偶然性逻辑得到较大的活动空间,这使他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生某种变化的条件下,重新思考社会主义的前提及其策略问题,这一点构成了他与“正统派”的显著区别;二是,伯恩斯坦并没有走出决定论的逻辑阴影,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经济主义的机械决定,但是,康德式的伦理理想的历史目的论与渐进主义的观念重新把他带到先验决定论的沼泽地中,拉克劳与莫菲甚至说,伯恩斯坦“没有批评正统所提出的典型的历史因果关系,而只是企图去创造一个主体在历史中可能自由活动的空间。由于接受了正统的客观同一性和机械因果关系,他只是尝试限制它的作用”,[22] 这样一来,打破阶级限制的不稳定接合、穿越不同主体立场的偶然性霸权统一,在伯恩斯坦那里就是不可能达到的结论。所以拉莫断言,从伯恩斯坦这里,不可能走向他们的后马克思主义的霸权接合(hegemonic articulation)理论。
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与一切形式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和中心主义作最彻底的决裂,这一点从他们对社会主义概念的重新定义和对社会主义策略的转向性调整上清楚地展现出来。在把以经济为基础的阶级概念从社会主义政治中移置出去之后,在根本消解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斗争中的本体论式的中心地位之后,拉莫从建构的意义上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全新构想和一揽子的规划方案。这一点也是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的重要方面,因为伯恩斯坦虽然在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上主张以民主的方式各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但伯恩斯坦并没有对社会主义概念本身作出什么修正。而拉莫则不然,他们认为,仅仅摒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理论基础还完全不够,必须对社会主义概念本身来一个‘脱胎换骨’式的革新与改造。拉莫的核心观点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并不象传统马克思主义所描绘的那样,是一个因阶级的消亡而完全透明的社会。在拉莫看来,只要社会存在,社会对抗(antagonism)就不会消失,社会围绕对抗关系而构成。社会主义不是充满了阶级斗争的社会,但也不是连思想差异和意识形态分歧都被消除的完全同质化的社会,社会主义不以消除对抗关系为前提,而是把对抗限制在一定的程度或张力系数之内。不能因铲除剥削和压迫这样的不平等关系而把一切形式的对抗关系也清洗掉。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想象抹去了一些完美化的理想色彩,它的“激进”不体现在与资本世界的暴力式地断裂,也不体现在取消差异的政治同质化的宏大叙事,而是体现在民主的彻底化上,当然,这种彻底化既表现在广度上也表现在深度上,“社会主义并不是同资本主义的过去作完全的决裂,而是‘民主革命的一个内在发展阶段’。社会主义意味着彻底铲除等级制和不平等现象,把由资产阶级所开创民主革命推广到存在的所有方面。”[23]
基于这种视野,拉莫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恰当地定义为“多元激进民主”,所谓“多元”提指社会主义政治的承担主体不是哪一个阶级、哪一个组织、哪一个政党、哪一个团体,而是多元异质主体的联合,即缔造一种五彩组合的“彩虹联盟(rainbow coalition)”;所谓“激进”,就是说,政治认同或者说政治身份的锻造是一个自主的建构过程,它既不来自任何形式的先验规定,也不来自什么既定的经验性的安排,一种政治主体的自主性展示同时也就是其主体身份的具体生成,并不是说先有一个主体,然后才有此一主体的自主性,而是说,自主性与主体在话语的多元决定之中同步诞生。既然每一政治主体本身都是一个意义不断延异的建构过程,我们又怎能一劳永逸地将政治联盟的主导权锚定在哪一个主体身上呢?所以,“激进”一词更一步的含义就是不同政治主体在自我身份建构的过程中偶然性地获得了联盟的主导权即霸权(hegemony)。所谓民主,就是说,多样异质的主体在政治实践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它们都是等同链条(a chain of equivalence)中的一环。等同并不是相同,它是一种等值或等价,这种等同并不是对象所固有的实证性规定。“要成为等同的,必须是不同的——否则将成为简单的同一性。另一方面,等同只通过颠覆那些方面的不同特征这一行动而存在”。[24] 等同关系显示了差别的根本上的不稳定,颠覆了差别的实证性,因为,在话语的结构中,差别一直被“制造”出来,某一“差别”根本没有盘踞于固定位置的特权。拉莫以“等同链条”来重新阐述民主观念,无非是要说明,既便某一主体在政治实践中取了“主导”地位,这一主导权也并不能作为凌驾其他主体之上的资本,因为,此一主导权只是临时的、偶然性的、随机建构的结果,其他主体也完全可能以自己的方式来成就自己的主导权,民主不回避主导权,而是把主导权纳入到民主的框架和运作机制之中,在拉莫看来,只有主导权本身是民主性的,民主才真正获得它本来的意义。
虽然拉莫始终以左派自居并声称是社会主义的忠诚捍卫者,但他们对社会主义的描述与古典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相去甚远。一如凯尔纳和贝斯特所说的,拉克劳与莫菲“在以下两个方面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进行了决裂:首先他们拒斥狭隘的‘工人主义’的社会主义概念,反对把社会主义看成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为争取一个无产阶级社会、创建一种新的生产模式的运动;其次,他们拒斥社会主义的革命概念,反对把社会主义看成是同过去的千禧年式的大决裂。不仅如此,他们尖锐地批判所有‘国家主义’式的社会主义,指责它导致了科层化以及对个体的压制,他们强调激进政治的自由特性。”[25]在那些自认为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守护者的人看来,这两个“决裂”简直是不可容忍的,杰拉斯(Norman Geras)断然指责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是完全外在于马克思主义的(ex-Marxism),[26] 西瓦南丹(A·Sivanandan)说这是一种怪诞的社会主义(bizarre socialism),[27] 艾伦·伍德(Allen Wood)对于这种去阶级化的社会主义规划更是火冒三丈,说这种把阶级与阶级斗争从社会主义方案从剥离出去的作法无异于“同任何可以被称为是社会主义的东西作了告别”,[28]她进而把这种社会主义与“马恩”所批判过的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相提并论,称之为新的“真正的”社会主义(NTS)。我们知道,在《共产党宣言》中,“真正的”社会主义被列为三种“反动的社会主义”中的最后一种,“马恩”断定这种社会主义直接代表了小资产阶级的反动利益,伍德这样比附显然也是在运用阶级分析法与拉莫这样的“反动阶级”划清界线。也难怪,我国也有学者将拉莫归类为右翼的后马克思主义者,并称拉莫的社会主义策略“属于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29]
拉莫对阶级政治的告别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仅从这一点就把拉莫的社会主义规划定性为反动的、没有丝毫的积极意义的胡说,甚至当作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全盘否定,恐怕也未必尽合事实。重新阐发社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联系并把这种联系视为社会主义的不可缺失的重要维度,始终是拉莫后马克思主义规划的理论努力的归结点,从这个意义上,把拉莫的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称为“民主社会主义”亦无不可。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拉莫所指称的“激进民主”并不是与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重修旧好”,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一书中,拉莫甚至把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论调痛斥为“反民主的攻势”,说它以“不妨害无限占有的权利和不妨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为特征”,因为“它肯定,一种自由的政治体制只有在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架构中才能够存在”。[30] 对于拉莫后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不同,琼·柯亨(Jeane L. Cohen)和阿拉托(Andrew Arato)曾作过中肯的评价:“后马克思主义也有别于所有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它们特有的方式在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之间作出等同,而后马克思主义总是试图把激进民主或者现在各种形式的市民社会的激进多元主义改造变换为理论探讨的主题”。[31] 由此观之,把后马克思主义直接等同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变种的作法,无疑根本抹杀了拉莫“激进民主”的“激进”本意。也许就像克劳德(Dana Cloud)所说的,拉莫的社会主义是空等革命几十年的新左派分子的一种心理治疗和精神抚慰,是一种“精神的社会主义(Socialism of the Mind)”,[32] 然而我要说的是,在全球资本主义凯歌行进的时代,在心灵中葆有这样一种“精神”,已经很难能可贵了!
注释:
[1][2][3][6][7][8][10][11][12][13][14][15][17][20][21][22][24][30]Laclau and Mouffe: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towards a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s,Verso,1985,p1、p2、p1、p4、p24、p77、p81、p81、p82、p82、p84、p84、p84、p30、p34、p33、p128、p172
[4]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1页、第739页
[9] Mark Cowling , Paul Reynolds: Marxism , the Millennium and Beyond , Palgrave Publishers Ltd , 2000,p260
[16][28]Ellen Meiksins Wood:The Retreat from Class,Verso,1986,p61,p53
[18]Ralph Miliband:The New Revisionism in Britain,in New Left Review,no.150,March/April 1985,p7
[19]弗里德里克·詹姆逊:《论现实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7年1期,第45-46页
[23][25]斯蒂文·贝斯特和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页
[26]Norman Geras: Ex-Marxism Without Substance,in New Left Review,no.169,May/June 1988
[27]A Sivanandan: All that melts into air is solid: the tokum of New Times,in Race and Class,31(3):1-30,1989
[29]参见俞吾金、陈学明著《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十章:后马克思主义(705-745),及曾枝盛先生发表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23-27)上的文章《评拉克劳和墨菲的社会主义策略》
[31]Jeane L. Cohen and Andrew Arato: Civil Society and Political Theory,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2,p71
[32]Dana L. Cloud: ‘Socialism of the Mind’: the New Age of Post-Marxism, in After Postmodernism: Reconstructing Ideology Critique , edited by Herbert W. Simons and Michael Billig , SAGE Publications,1994,p2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