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农业问题排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论域之外,或者顶多把它视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偶尔论及的细枝末节。好象把马克思主义与农业问题联系在一起,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或者被人视为纯粹出于迎合当下所谓“三农”问题之需要而凭空杜撰出来的。其实,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识。仔细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我们就会发现,农业与农民问题一开始就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并且一直是伴随着他们对资本的批判和对革命规划及未来社会的构想的重要因素。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是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他们都留下了大量的论述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极有价值的文本。今天,重温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关于农业与农民问题的许多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全面、深刻而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对于我们恰当地定位马克思主义的农业理论和农民理论,对于我们科学地分析农业和农民问题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无不具有极其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
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是先创造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然后才延伸到农业与农民问题,也不为了解释他们的主要学说而附带性地涉及到农业与农民问题。他们关于农业与农民问题的阐述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甚至可以说,如果疏漏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始至终对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关注与论述,我们就无法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何以会把当时工业不发达、而农业人口占多数的落后的德国看成是“更加肥沃的革命土壤”。我们也无法真正地把握他们作为伟大的革命家对激进政治规划的总体构想以及他们作为革命的参与者与推动者的具体策略性的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年之所以能从黑格尔唯心主义出摆脱出来,之所以最终能从民主主主者转变为辩证唯物论者,这都跟他们把农业与工业联系起来、把工人与农民联系起来进行总体性的辩证的考察有着很大的关系。我们知道,在马克思转向现实、干预社会生活的“《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最初遇到的两个重要问题就是“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及“摩塞尔农民问题”。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所涉及到的实质问题就是工业与农业、资本家和有产者对贫苦农民的剥夺问题。在当时的德国,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投资者占有公社土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土地的减少或失去土地的现象日益加剧,这导致了贫苦农民频频盗窃林木和违禁狞猎,普鲁士政府对农民的盗采与偷猎的惩罚愈发严厉。1836年在普鲁士因此类行为而受罚的人就达15万之众,占整个刑事案件的77%。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仍觉得需要进一步采取打压措施,为此,“马克思第一次挺身捍卫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1]写了《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另一个问题是关于摩塞尔河沿岸农民的贫困问题。《莱茵报》在1842年12月10日、12日、14日发表记者(彼•约•科布伦茨)写的三篇描述摩塞尔农民悲惨境遇的通讯,批判政府对农民的困苦以及对农民控诉的不理采,从而引起了当局的不满。莱茵省总督把两篇反驳文章交给《莱茵报》编辑部,这两篇官方文章指责《莱茵报》教唆摩塞尔农民反对政府,煸动人民的不满情绪,妄图削弱当局与臣民的联系。由于记者无力十分深刻而全面地论证他文章里的论点从而驳倒沙培尔对他的指摘,于是马克思就亲自担当起这个任务,以摩塞尔记者的名义写了《摩塞尔记者的辩护》,对反动政府的责难进行了有力地驳斥。多年后,马克思主义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当时的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先生就摩塞尔农民状况同《莱茵报》展开官方论战,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2]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最初并不是由对工人阶级的关注转向对农民问题的关注,正好相反,他是由农民问题开始而进展到对工人问题的研究的。对农业与农民问题的研究是引发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因之一。
我们注意到,在“第三篇论文(1842)”中,马克思在为“政治上和社会上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利益而揭露那些卑躬屈节唯命是听的所谓历史学家们所捏造出来的东西”时,[3] 并没有使用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这种称呼,他用的是“贫民”和“贫民阶级”这样的术语。在为“贫民阶级”自然权利辩护时,马克思这样写道:“贫民在自己的活动中发现了自己的权利。人类社会的自然阶级在拾集活动中接触到自然界自然的产物,并把它们加以处理……在贫民阶级的这些习惯中存在着本能的权利感,这些习惯的根源是肯定的和合法的,而习惯权利的形式在这里更是自然的,因为贫民阶级的存在本身至今仍然只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还没有在被有意地划分了的国家里找到应有的地位”。 [4]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贫民指什么人?贫民阶级指的是哪一个阶级?这个不言而喻的问题值所以值得一问,是因为,马克思在这里对贫苦农民的自然权利被剥夺的描述也完全可以应用于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身上。马克思也完全可以说,工人阶级的存在至今仍然只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一种习惯,并且,这种习惯还没有在被有意地划分了的国家里找到应有的地位!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1843)一文中,马克思论述的对象分明是摩塞尔沿岸地区的农民,但他却很少再用“贫民”和“贫民阶级”这样的表达,而是径直使用更加笼统和宽泛的“人民”一词。
恩格斯在马克思写作《摩塞尔记者的辩护》的第二年所写的杰出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44)中,在引述了自由党的一位议员的话“英国农民(即农业短工)和英国贫民这两个词是同义词”后指出,“到目前为止,对于英国农业区的大部分短工来说,这个描述也还是正确的”[5],正是由于农业区由于资本主义的扩展而益发贫困,很多过着完全赤贫和半赤贫的困苦生活,所以恩格斯愿意将这样的农民称之为“农业无产阶级”,并专辟一章来论述这一“阶级”。无独有偶,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也提到了与马克思同样的论题——农民违反狩猎法盗猎问题。“尽管农村的生活条件——住处分散、环境安定、职业固定,因而思想也就保守——对任何发展都很不利,贫穷和匮乏还是产生了自己的结果”。[6] 恩格斯虽然把以个别人犯法的行为来直接反抗称为反抗的“第一阶级”,但他还是把这种付出昂贵代价而作出的叛逆行为之促发因素——“贫因和压迫”称之为“伟大的动力”。一如奥斯卡•哈曼指出的那样,“从理论的观点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总是认为,农民、佃农和农业工人都与无产阶级一样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的剥削,即使是以一种更加不明显的、不直接的和非大众化的方式”。[7]这一点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年的宏大革命抱负和激进目标的构想是至关重要的,它实际上构成了他们关于落后的、工业化水平极低的德国将拥有发展得多的无产阶级去实现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变革这一论断的重要基础。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村的普遍的贫困,使得农民向彻底无产者的转化变得可能、变得快速。马克思比谁都更清楚,德国(其实法国也是)占绝大多数的不是工人,而是农民,因此,农民能否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奥斯卡•哈曼在《马克思与农民问题》这篇长文中,试图通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民问题的一贯重视来动摇一个几乎被认为是不可动摇的正统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只能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并只能由无产阶级这个“掘墓人”去埋葬资本主义。坚持这种“正统”的人当然会把列宁所领导的“十月革命”看作是一种“历史的反讽”、看作是对“马克思进行了一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扭转”。其实这正是第二国际所有修正主义者和“正统派”持有的主张。哈曼运用了大量翔实的材料力图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期从来不是死守他们自己的表面结论,在不失最终目标的前提下,他们“准备支持任何一场革命运动,只要这些革命运动有望消除各种各样的路障”、“准备认同各种各样的群体的苦情——工人、农民、民族的、政治的、经济的、甚至是宗教的,只要这些群体有望推进‘运动’”。[8] 这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既是理论分析家,同时又是革命的实践家,但他们从来不以武断的理论教条把实践牢牢地封死,而是寻求二者的辩证式结合,当理论与实践出现紧张关系之时,他们更注重的是实践方面,因此,他们一直大力强调要根据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策略性的调整。哈曼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表现出在策略的灵活性方面的天才能力,“他们一再地显示出这种能力,而且正是这种能力使他们在不丧失最终目标的条件下能够在各种各样的革命中发挥作用。然而,如果缺失了对马克思、恩格斯对实际革命的参加以及他们进行策略性调整的能力的考虑,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道路的任何评价都将是不现实的、片面的”。[9] 在哈曼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策略性调适和对战术的强调非但不是对他们理论地位的一种贬低,实际上,它恰恰凸显了他们的理论假定的重要性,“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为了能够推动对现存体制的破坏而推荐和实践各种方式的背离,恰恰是因为他们坚信,他们的理论结论是不可错的,坚信他们是顺历史潮流而动”。[10]
随着苏东剧变的发生,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普遍处于低潮的当代境遇之下,许多人开始从各种层面、各种角度质疑在落后国家是否应该发动无产阶级革命、是否能够在一国首先进行无产阶级革命这一重大问题。而且,在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全球化进程高歌猛进、所向披靡,“历史终结论”甚嚣尘上、“告别革命”之声不绝于耳。此时此际,读解哈曼写于1970年代的《马克思与农民问题》一文,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其一,哈曼想让人记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即: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能够动摇或削弱资本主义制度之基础的革命运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才是最坚定的、毫不妥协的共主义者。就等于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推翻资本主义之不妥协的信念恰恰是建立在对其他各种反对现存体制的运动的最大“妥协”的基础之上的。其二,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从理论分析的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运动出发,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伟大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相信资本主义会机械式地“自动崩溃”,资本主义必然崩溃,这个必然性并不是资本主义自动给出的,实际上,就象马克思说的,只要这个制度还能容纳生产的进步与发展,它就不会自动地退出历史的舞台,并且落后的体制会借助于武力以外的意识形态伪装来麻痹被统治者,因此,这个“必然性”不是静态的必然性,不是等来的必然性、不是资本家自愿送出来的必然性,而是动态的必然性、创造出来的必然性,是由革命行动构建出来的必然性。胜利只来自于斗争。
当然,哈曼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与农民问题的缜密考察对于我们重新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农民理论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长期以来,人们倾向于拿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小农经济要被大生产取代以及农民本身具有“保守性”的观点,来片面地说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贯认为农民是“反动的”、“非革命的”力量,因此,在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未来社会形态中,农民以及农民的生产经济方式应该也必然要成为历史的遗迹。通过阅读哈曼的文章,庶几可以使人们扭转这一思维定势,清除掉附加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名下的“不实之辞”。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为了达到革命的目的不惜与“魔鬼结盟”,[11] 那么,他们更不会拒绝无法逃避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的农民阶层参入到共同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革命运动中来。必须明确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民政治立场的把握从来就是客观的、辩证的、全面的,一方面他们对农民的依附性、被动性、保守性、分散性、狭隘性有足够充争的认识,正是由这一点,他们才认定“小资产阶级和农民都完全依赖于工业无产阶级的主动性,在这一点上,农民甚至更加厉害”;[12]另一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坚信,由于农民和工人在资本主义体制之下同样是资本家攫取利润的牺牲品,“农民阶级在现存体制中不可避免地衰落”,因此,农民与工人的共同行为具有更厚实的基础,正是由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才不断地转向农业和农民问题,“它包含着由农村人口所经历的大量苦情和期待,从而希望来自农村的这些不满在有着更高级的意识形态的无产阶级的引导下,能够被动员为革命”。[13] 由于这两方面的认识的共同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民的态度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因如此,哈曼才断言,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对于劝说农民参与革命总是表现为一个没有希望的任务,并且实际上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但他们对创立工农联盟的策略模式的坚持从没有放弃过。“要创造革命联盟,更为实际的方法就是要求共产主义者们能够通过农民的眼光来看世界。共产主义者不得不通过认同农民的各种要求、希望和痛苦来赢得他们。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就认识到走到田间去的价值”。[14]
哈曼致力于提供一个展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待农业与农民问题的策略性重视的细腻而详实的历史性画卷,但文章的重心放在直至1850年的早期阶级段。原因在于:“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的策略性考虑更加明显,因为当时就面临着实际的革命,在这些革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他们对这些革命的失败的反思和将要发生的早期革命的期待。”[15]从哈曼的条理清晰的论述中,人们可以对许多原先没有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或被人们忽略了的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珍贵文献加以重新地考量。比如1846年的《反克利盖的通告》、1848年的《共产主义原理》和《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在总共17条要求中关于农民的要求就有4条)、1849-1849年间《新莱茵报》和《科隆工人联合会会刊》上关于农业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文章、《1850年3月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等等。我们特别注意到,在对待农民的策略上,哈曼特意提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给予严厉批判的两个人物:一个是海尔曼·克利盖,这个最初由恩格斯推荐给马克思的有潜力的“新革命者”,另一个是时任科隆工人联合会主席的安德列阿斯·哥特沙克。前者把解放土地的运动看成是共产主义的本质内容;后者则明确反对与农民结盟,主张建立纯粹的“工人共和国”。很明显,马克思和恩格斯既抵制克利盖式的“形而上学夸大”,同时又揭露哥特沙克的宗派式的“左倾”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背离。与这种两种机会主义截然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强调与农村人口建立联系的需要,始终没有忘记这样一基本事实:“农村人口的困苦生活境况可以成为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联盟的基础”。[16]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学者乐于用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论及法国农民的分散性时关于“一袋马铃薯”的说法——“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17] ——作为证实马克思关于农民“反动性”的经典论述,其实,这是一偏概全地误读马克思。岂不知,正是在这同一部著作里,正是这一段落稍后的一段,马克思慎重地说道:“但是,要很好地了解我的意思。波拿巴王朝所代表的不是革命的农民,而是保守的农民;不是为了摆脱其社会生存条件即小块土地的农民,而是想巩固这种条件的农民,不是力求联合城市并以自己的力量去推翻旧制度的农村居民,而相反,是愚蠢地拘守这个旧制度,期待帝国的幽灵来拯救自己和自己的小块土地并赐给自己以特权地位的农村居民”。[18]这不是清楚地表明马克思对农民是区别对待的吗?这不是清楚地表明,农民并非总是或并不一定是“一袋马铃薯”吗?更为重要的是,小块土地所有制并不是天然地、内在就是落后的甚至反动的,小块土地所制的进步与落后决取于它是否有利有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它是否能促进社会的向前发展。就象马克思正确地指出的那样,“小块土地所有制在法国土地在扎下的根剥夺了封建制度的一切营养”,因而作为小块土地所有者的“农民阶级是对刚被推翻的土地贵族的普遍抗议”。[19]但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这个一度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已经变成了资本家剥削农民的借口,成为资本的炼金炉中的绝好材料,正是由于重要的变化,“农民的利益已不像拿破仑统治时期那样和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资本相协调,而是和它们相对立了。因此,农民把负在推翻资产阶级制度使命的城市无产阶级看作自己的天然同盟者和领导者”。[20]
无论如何,比之于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依附性而言,农民对于资本家的依附性要小得多。就是因为这一点,马克思才对法国农民中广为流传的愤怒充满着希望。正如哈曼所言,“如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抱怨法国农民(‘野蛮的种族)和其他地区的农民的愚蠢,那么他们却从来没有在‘野蛮人’代表着大多数的时候,不承认农民和农民问题是革命中的重要因素”,[21] 根据农民这个是阶级又不是阶级的特殊群体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中的功能及其与其他社会阶级特别占主导地位的阶级的关系来判定农民的历史作用,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农民理论所遵循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会超历史、超社会地谈论农民的某种固有本性,更不会把农民在封建社会所建构的社会关系完全不变引入到资本主义社会或更级的社会形态中。退一步讲,即便在封建社会,德国的农民不也像恩格斯在《德国的农民战争》中所说的那样怀抱着“使他们的后代为之惊惧”的理想和计划并创造出了“极其辉煌的成果”吗?[22]
为了让人更为准确地领略马克思对于农民问题的重视以及对于农民在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的政治革命中的历史作用的体认,哈曼提醒人们注意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这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来分析革命事件的典型文本中所说的更庄重也更强调的话:“在革命进程把站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国民大众即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发动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制度,反对资本统治以前,在革命进程迫使他们承认无产阶级是自己的先锋队而靠拢它以前,法国的工人们是不能前进一步,不能丝毫触动资产阶级制度的”。[23] 如果无产阶级已强大到凭借本阶级的力量就足以推翻资本的统治,无产阶级就完全不必联合农民;如果农民阶级本身是不个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阶级,无产阶级就不会去联合农民,而在马克思的时代,无论是法国还是德国,无产阶级都还没有成长为二极对抗模式中的一极。因此,农民的“革命化”成为革命的关键要素。正如在当代,农民的“现代化”成为现代化的关健性要素一样。
二
尽管哈曼对1850年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农业与农民的观点与立场有所涉猎,比如,恩格斯在1870-1875年间出了新版的《德国农民战争》,恩格斯晚年所写的著名的《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东欧地区农民运动的关注,特别是马克思晚年对俄国农村村社的兴趣,等等,但哈曼对这方面的情况只是点到为止,一带而过,并没有展开深入的探讨,他的文章侧重于探讨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主要是1850年前)关于欧洲农业与农民的理论。而提奥多·沙宁和春木棉的文章则致力于检视马克思晚年对俄国农村、农民问题的钻研,因此,可以把这两篇长文看作是对哈曼文章的补充、对哈曼工作的一种理论延伸。通过这三篇文章,我们庶几可以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基本观点有一个概观式的通览。
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农村村社的关注早在1850年代就开始了,但是,他关于这方面的最初印象和反应并不是关于俄国的,而是关于大不列颠统治下的印度。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1853)一文中,面对印度古老的村社在大英帝国蒸汽机的轰鸣声中的崩溃,马克思这样写道:“从纯粹的人的感情上来说,亲眼看到这无数勤劳的宗法制的和平的社会组织的崩溃、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成员既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又丧失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悲伤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这些小小的公社身上带着种姓划分和奴隶制度的标记;它们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它们把自动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由自然预定的命运……”。[24]显而易见,马克思感情的微漾很快就被理智所平伏,作为一个非道德论的唯物史观的创始人和倡导者,马克思在心里掠过一丝悲伤之后,迅速而坚决地把英国在印度犯下的“罪行”视作促进亚洲社会状况之根本改进的“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即便我们勉强同意提奥多·沙宁关于马克思把目光投向东方社会乃是他不满足于单一进化论图式而寻求进步性的社会形态与非历史的社会形态的全球共存的结果,但是,有一点却是不容妥协的,即:此时的马克思仍然没有摒弃作为他那个时代的主导理智模式的进化论内核,他仍然毫不犹豫地坚信“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的未来的景象”,[25]即是说,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全球统一要素而到来,把东方社会的非历史的、无创新性的社会组织形式强行拖入历史进步的轨程和进化规律显现它的力量的普遍性之中。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农村公社的各种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广泛的研究,得出这些公社所有制关系必然解体的结论,“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某种发展。人们先是在一定的基础上——起先是自然形成的基础,然后是历史的前提——从事劳动的。可是到后来,这个基础或前提本身就被扬弃,或者说成为对于不断前进的人群的发展来说过于狭隘的、正在消灭的前提”。[26] 1850年代,马克思并没有给予俄国村社以太多的注意,他在许多地方提到过斯拉夫所有制,但几乎没有专门提及俄国的村社所有制,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此时依然认为俄国的村社与古代日耳曼的村社没有大的不同,“赫尔岑有关俄国农村村社为斯拉夫世界所独有的这样一种观点,被那时的马克思看作是纯属可笑的。马克思认为它在任何地方都找得到,而且与已经在西欧瓦解了的东西别无二致”。[27] 迟至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出版后的三、四年里(1867-1870),马克思一如既往地认定印度村社的命运也就是俄国村社的结局。
在1870年代初期,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态度开始有所转变。马克思在可以用俄语阅读后,开始日益投入地阅读车尼尔雪夫斯基的著作,并在1873年出《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时马克思删除了他对赫尔岑的讽刺、添加了对车尼尔雪夫斯基的赞扬,称车尼尔雪夫斯基是“伟大的俄国学者和批评家”。一如提奥多·沙宁所指出的,在马克思为写作《资本论》第三卷所准备的大量笔记中,马克思越来起多地讨论俄国的农村村社、土地所有权以及小片土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再现问题。随着马克思关于俄国村社的知识的扩充以及对俄国民粹派理论与实践活动了解的加深,马克思的观点发生了决定性的改变——这种几乎是世界观性质的变化明显地体现在马克思在1875年1月出版的《资本论》法文版所做的一处(“原始积累”最后一节)极为重要的改动上。原文把剥夺农民的土地看作是资本原始积累的普遍形式,而修改后的文字却明确指出在英国所呈现的这种经典形式只适用于“西欧国家”。这表明马克思已间接承认“东欧和俄国可以遵循完全不同的演进路径”。[28]在马克思写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一般认为是写于1877年11月,但春木棉推断应是1878年末)中,马克思则直截了当地说:“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29]在这封信的第二部分,马克思特别为他在《资本论》法文版所做的改动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并以这个说明作为驳斥米海洛夫斯基的有力证据,马克思强调说,他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因此,如果有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转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30]诚如春木棉所说,马克思在这里对米海洛夫斯基的反驳显然是“毫不相干的和节外生枝的”,问题的真相和实质倒不在于米海洛夫斯基对马克思的理解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歪曲,而是在于马克思本人的观点前后发生了大的调整和改变。
随后几年,马克思对俄国的研究已经达至了直接对俄国的革命道路进行清晰明了地阐述的地步。1881年马克思所写的回复查苏利奇的信的及其草稿是马克思对于俄国村社和农民问题有过大量成熟思考的最好证明。春木棉对马克思这封信的四个草稿做了至今无人能超越的最为细密和令人信服的研究,他不仅准确概括了每个草稿的主要内容,而且比较了它们的不同和细微的差异,并重新排定了它们次序。马克思的回信及其草稿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其一,马克思明确地断言,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原始积累的论述不适用于俄国。其二,马克思不再认为俄国农村村社是一种落后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他第一次明确指出,把所有的村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俄国村社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原始公社,俄国村社在类型上是一种相对先进的村社,它不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而是以地域性为基础,而且它具有“内在的二重性”:即公社所有制与土地小块耕种的结合,即是说,土地虽然归公社所有,但定期在村社各成员之间重新分配,农民自己耕种分配给他的田地并把产品留归自已。正是这种二重性成为它的强大生命力的源泉,因为它的集体主义要素造成了公社基础的稳固,同进它的个人主义成分又促进了个体的发展。马克思认为,村社的这种二重性也可能成为导致村社解体的危险根源,但这并不等于说,无论如何私有的原则必定会完全战胜集体原则,从而使村社必然瓦解。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其三,俄国村社的“情况特殊,在历史上没有先例”,俄国村社“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土地公社占有制保存下来的欧洲唯一国家,同时,恰好又生存在现代的历史环境中,处在文化较高的时代,和资本主义生产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31] 它具有独特的特征和优势:“土地公有制赋予它以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而它的历史环境又给予它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存在物质条件。因此,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卡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成果”。[32]其四,俄国村社本身具有向合作的集体劳动过渡的因素,比如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并且在一些劳动形式中已实现了集体作业,但它本身也具有不利于向集体经济转变的不利方面,比如它的区域化的小世界所造成的隔离性,为了克服这一点,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主张,即废除小行政区,代之以“农民议会”。春木棉认为,马克思的这一积极建议在后来的革命中得到“落实”,而沙宁则据此强调马克思已接受了“农民自发地改造自我的能力”。其五,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历史作用给予了极高评价,说它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如果它在现在的形式下事先被引导到正常状态,那它就能直接变成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获得新的生命”。春木棉认为,综合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性质、结构、历史环境的刻画,可以看出,马克思此时不仅不再否定俄国村社具备向社会主义形态过渡的可能性,而且对于这种过渡得以现实的条件进一步放宽了。这一过渡的物质条件已经以资本主义制度的技术成就这样一种形式存在,更为重要的是,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制度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现代社会的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最高形式而结束”。[33]据此,春木棉得出了一个更大胆的推断:在先进的西方充当俄国革命的先决条件的方式方面,马克思的理解确有显著的变化,“先前他所期待的是,西欧成功的无产阶级和来自这场革命的物质帮助会构成俄国革命的一个主要的先决条件,而现在他却在技术成就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危机中发现一种本质上的先决条件”。[34]正是基于这一推断,春木棉进而认为,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末尾关于俄国的那段话(由恩格斯起草),与马克思致查苏利奇的信及其草稿有所不同,因为,在这个地方,“它假定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是俄国再生的先决条件”。[35]我们看到,沙宁不仅接受了春木棉的这一论点,而且还比春木走得更远,他几乎沿着同一方向将春木的思忖推向了极致——他以此来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俄国村问题上观点不尽一致。“对于恩格斯而言,俄国村社的未来不可避免地受到本身作为‘进步’的无法抵挡的进军之一部分的、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事物的基本秩序不能改变。但是,马克思正在远离这样一些观点——至于到1882年马克思到底离开了多远,则将是一个永远争论的问题”。[36]
为了更加有力地展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关于俄国村社问题的的“差异”,沙宁特意回溯性地援引了恩格斯在1875年与特卡乔夫的辩论。如上所述,马克思之所以能够机巧地避开了米海洛夫斯基的诘难,就在于他于在1875年1月出版的《资本论》法文本做了事先的关键性改动,其实际上,这处“改动”也成为回复查苏利奇的信的一个基础性的材料和理论依据。而正是在这一年的3、4月间,恩格斯写作了第一篇关于俄国的文章——《论俄国的社会问题》。恩格斯在这篇“价值极大的论述俄国经济发展的文章”(列宁语)中,在驳斥特卡乔夫关于在俄国可能比西欧更容易实现革命的观点时这样写道:“从这一方面来说,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断言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那就只不过证明,他还需要学一学关于社会主义的初步知识”。[37] 显然,恩格斯此时基本上停留在1873年以前的马克思的观点上。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对俄国村社的论述与马克思1881年得出的结论确实有较大的出入,恩格斯加以抵制的某些方面恰恰是马克思所极力要称颂的。比如,关于村社的公有制和农民的劳动组合,马克思在1881年都是作为将之作为“亮点”看待的并将之作为村社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内在条件之一,但恩格斯这个时候并不认可这一点,他说劳动组合这种形式“在俄国占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38] 而俄国村社土地公有制也与其它地方的公社土地所有制根本没有什么不同,并且“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尽管恩格斯并不否认俄国村社有可能向更级的形式过渡,但他开出的条件是:“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并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此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资条件”。[39] 马克思1881的探索当然参照了恩格斯《论俄国的社会问题》的观点,不过,马克思的结论看起来正好是对恩格斯1875年对特卡乔夫批驳的一种“反应”和“矫正”。但是,1875年和1881年毕竟相差6年,而且马克思本人也是迟至1877年才直接承认俄国可能走不同于西方的另外的发展道路,在马克思写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中,也还没有直接提及村社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更要紧的是,马克思当年也鼓励恩格斯给特卡乔夫以迎头痛击(春木棉甚至认为恩格斯这篇文章所使用的材料和逻辑几乎整个是由马克思提供的)。所以拿1875年的恩格斯与1881年的马克思加以对比,并不能必然说明恩格斯在1880年代初与马克思在俄国村社问题上观点相左,因为,我们完全可以说,马克思那个时候(1875年)也并不比恩格斯高明到哪里去!
然而,马克思寄予俄国村社的希望肯定比恩格斯要大,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独特性和优越性的认识也比恩格斯要深,马克思在1870年代和1880年代受到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也比恩格斯多,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实事求的科学态度。但是承认这一点,也并不能必然得出恩格斯在起草《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时与马克思在俄国村社问题观点不一致,春木先生从马克思所说的“倘若照此要用德语发表,文体则尚需最后的润色”这句话推测马克思对恩格斯起草的这个序言并不完全满意,毕竟只是一种猜测,并且是一种不那么令人信服的猜测!
马克思去世10年后,恩格斯才真正发出了自己的不同声音,在1893年10月17日写给丹尼尔逊的信中,恩格斯说:“在俄国,从原始的农业共产主义中发展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也象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是不可能的”,[40] 显然,此时的恩格斯来了个“大倒退”,他看待俄国村社的方式甚至退到了1875年之前,因为,在1875年的时候,他虽然对俄国村社颇有微辞,但毕竟还承认有直接过渡的可能性(尽管有严格的附加条款),而此时此际,恩格斯则完全否定了这种直接过渡的任何可能性。从恩格斯10后的这一“倒退”,或许也可以推测说,恩格斯从来就没有真正认为俄国村社有特别强大的生命力,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相信俄国村社能直接跳入社会主义,他完全是由于马克思的缘故才勉励暂时附和马克思的兴趣和观点,当然谁也不能阻止人们去做这样的推测,只不过,如此的推测也不过是推测而已!它不比春木的推测更好,也不比它更坏!
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历史事实是:晚年的马克思倾向于支持俄国民粹派中属于“民意党”的那些人的观点,他对俄国的关注、他对俄国村社问题的研究无不受到这些激进民粹主义者的强劲影响,而从村社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一主张原本就是激进民粹派的“标志性”主张。而晚年恩格斯则理更愿意接受当时已从民粹派分离出来原属“土地平分社”的那些人(普列汉诺夫、阿克雪里罗德、查苏利奇等)的观点。晚年恩格斯对俄国村社不再抱有丝毫的期待并坚信村社的瓦解是注定的事,这与普列汉诺夫等人的“灌输”有很大的关系。一个历史反讽是,在俄国,这个“叛离”民粹主义而走向马克思主义的普列汉诺夫自己在俄国革命胜利后也没有亲眼看到村社在俄国的土崩瓦解,俄国村社最终并不是被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自然吞噬掉的,而是斯大林用“社会主义”方式“人为”地消灭掉的。一个更大的反讽是,列宁,这个曾经反民粹主义的斗士,在1906年的斯德哥尔摩大会上竟然提出了激进民粹主义的土地纲领,并且他发现民粹主义具有“过去我们社会民主党人没有给予应有评价的一个特点”,[41] 难怪沙宁说,1905-1907年革命期间和之后的列宁与晚年马克思有一种“有趣的相似性”——即他们都被民粹主义所吸引并且自觉不自觉地发生了某些偏离。
无论如何,晚年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殷殷寄望与晚年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失望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反差。从一定意义上说,把这种反差单纯理解为恩格斯观点的向原来观点的“复归”也是过于简单化了、过于“抽象化”了,因为,这种论断无疑把晚年恩格斯言说的具体语境和社会背景“抽象”掉了。恩格斯对村社态度的之所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经济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发生了不同于马克思着力思考俄国村社问题时的一些变化,大总体上这表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马克思去世后的10年正是世界资本主义走向“帝国的时代”的迅猛扩张时期,并且,从90年代开始,全球经济已从70年代末的“大萧条”中走出来,一如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所描述的那样,“从19世纪9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全球经济管弦乐队所演奏的是繁荣的大调,而不再是此前的不景气的小调。建立在商业蓬勃基础上的富足繁荣,构成了今日欧洲大陆还称为‘美好时代’的背景。这种愁云惨雾突然转变成幸福安乐的变化,实在太过戏剧性”,[42]而恩格斯重新思考俄国村社能否成为新的社会发展的起点这一似乎已有了“定论”的问题之时,他正处在这样的一个资本主义的崭新的急速进展的“高潮”时期。其次,在当时的俄国,人们正在讨论“俄国资本主义的命运问题”,俄国经济学家康德拉蒂耶夫(Kondratiev)甚至基于这一时期的不寻常的好转,提出了著名的“长周期理论”,“当时大家都认为:那些曾对资本主义未来,甚至对其即将崩溃做出悲观预测的人,显然是错了。马克思主义者则开始热烈地讨论这项突变对于他们的未来运动有何影响,以及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否需要‘修正’”。[43]有迹象表明,这种“俄国资本主义命运”的讨论恩格斯不但了解而且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以至于他在1893年10月写给丹尼尔逊的信中说,“资本主义正在展示新的前景和新的希望。请看它在西方已经做的和正在做的事情吧”。[44] 最后,俄国在这个时期,沙皇政府对原先保护村社的政策有所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土地私有化的改革,这在客观上确实对村社造成了挤压之势并促成了它在一定范围内的瓦解,而恩格斯身边的俄国“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们又源源不断向恩格斯提供资本主义正势如破竹地摧毁村社的消息,这导致恩格斯得出“恐怕”村社制度“注定要灭亡”,俄国除了发展资本主义,“它还会有什么办法呢”这样的结论来。[45]
晚年马克思和晚年恩格斯对俄国村社的思考,都可以看作是对那个时代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一种多少有些无奈的回应:由于西欧资本主义还不大可能会出现致命的危机,所以急切期待革命的马克思就把目光投向了俄国,因为在那里,激进的民粹主义者在鼓吹并实际地推进着由村社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马克思对于有可能绕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另一条不同发展道路不仅充满了好奇而且开始准备把它纳入一种唯物史观的辩证阐述之中,但马克思毕竟不是“农民社会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因此,他在满怀寄寓和期望的同时,谨而慎之地把西欧资本主义的技术成就和它可能陷入的危机作为这种另类选择的限制条件。而晚年的恩格斯由于看到了马克思所没看到的东西,加之他原本就在直接过渡的“附加条款”更加严格,再加上他原本就比马克思“更多地属于他自己那一代具有进化论的和‘实证主义的’信念的人”,[46]所以,他直到去世前再不相信俄国村社能发生革命性的“跳跃”。
然而,无产阶级革命最终还是在俄国爆发了,这似乎是对晚年思格斯推断的一种历史反讽。不管怎么说,20世纪初,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跨跃“卡夫丁峡谷”的正当性,这让人们感到晚年马克思的考虑似乎更有预见性,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对晚年马克思用心思考的一种“回报”,不过,它是否真正符合晚年马克思的当初构想,这似乎也不能完全确定。到了20世纪末,历史又开了一个更大的玩笑,“苏东剧变”使历史的天平似乎又倒向了晚年恩格斯一边。在人们为避免某种痛苦却遭受了更大的痛苦,为了走捷径却发生了更大的波折,为了更快享有胜利却更长久地遭受失败的折磨之后,人们又不得不重新反思“直接跨跃”的失败与代价、前提与条件。实际上,即便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作古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仍然没有在一个没有资本主义“困扰”的世界里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也更没有在一个没有农民的国家里发展社会主义。我们仍然要探索如果完全脱离于资本世界,如果不有效地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能否发展以及如何发展这一重大的历史课题。
三
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规律、探索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的漫漫进程中,农业与农民问题至始至终都“如影随形”般地介入其中,早年马克思、恩格期对农民苦难的关注促使他们从物质利益的视界重新调整他们的哲学世界观,而转入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之后,他们时刻提醒自己:在欧洲的绝大多数国家,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是一支不可忽视也不能忽视的重要政治力量,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他们“对无产阶级与农村人口之间的策略性联盟的兴趣一直保持到最后”。[47] 在进入晚年的时候,他们又把目光投向了东方的“村社”,以期能够发现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另一条道路”。尽管晚年恩格斯感到由俄国村社直接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可能性已不存在,但在此情况下,他也绝没有因此而减弱或放弃对农民问题的重视,在他去世前几个月写的最长的一部作品——《法德农民问题》中,他更加直截而有力指出,社会主义工人政党为了夺取政权“应该首先从城市走向农村,应当成为农村中的一股力量”。[48]这不禁让人想起马克思当年对意大利马志尼运动忽视农民的政策的尖锐批评。无论如何,在资本还没有将农业与农民问题历史性地“终结”掉的境遇之下,社会主义者是断断不能够也不应该将农业与农民问题置诸脑后、搁在一边的!事实上,19世纪最后的十几年里,这一问题以更加现实而直接的方式摆在了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面前。如果说,在19世纪90年代以前,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农民问题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因为是出于“策略性”考虑而多多少少带有一种“间接性”,那么19世纪90年代以后,此一问题的呈现方式或者说被提出的方式则更多地具有迫切的“现实性”和当下的“课题性”和突出的“直接性”。
这仍然是时代造成的。时代的新发展把农业与农民问题作为一个急切的中心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19世纪90年代,资本主义虽然处在霍布斯鲍姆所形容的充满活力“繁荣”阶段,但是这一“繁荣”的背后,却是世界农业明显的不景气和普遍衰落,其明显症状是农产品价格的的戏剧性暴跌(恩格斯在1894年11月这样写道:“北美、南美和印度的竞争使廉价的粮食充斥欧洲市场”[49])并由此发生此起彼伏的农民骚乱。对此霍布斯鲍姆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描述:
“1894年时,小麦的价格只有1867年的三分之一多一点,对于购买者而言,这当然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是对农夫和农业雇工来说,却是灾祸。当时,农夫和农业雇工仍占工业国家男性工作人口的40%-50%(只有英国是例外),在其他地方更可占到90%。有些地区,同时发生的天灾,更使情况雪上加霜。譬如说,1872年开始的葡萄虫传染病,使法国水果酒的产量在1875-1889年间减少了三分之二。对任何牵涉到世界市场的国家中的农夫而言,这不景气的几十年都不是好过的日子。农夫的反应随其国家财富和政治结构的不同而不同,从选民的骚动一直到反叛都有”。[50]
农业在“帝国的年代”的这种萧条景象与其19世纪50、60年代(即所谓“资本的年代”)的欣欣向荣的活跃发展局面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鲜明对照。造成一状况的主要原可能在于在“资本的年代”里农业受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推动”和“剌激”而爆发出了奇异而巨大的“冲劲”——这一冲劲的后果便是农产品的过度充分生产。而这种“过度”在农业的科技含量有限、工业带动农业进步的能力有限、特别是大众的消费能力有限以及世界农产品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便极易出现负面作用和“危情”。当然,资本主义“占领”农业所引发的一些不良“反应”也可能是加剧农业滞缓不前甚至出现衰落的因素。资本在向农业侵入的过程中,肯定会遭受到来自农民、前资本主义的农业结构以及复杂的政治因素的抵制。因为,资本总是倾向于土地、土地上的农民甚至农民社会存在方式都变成流动的、自由的和可以带来利润的“要素”加以市场化的配置,而农民却因此可能失去赖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小块土地、可能丧失生活的稳定感和安全感、可能丢失某些不愿割舍的习性和习惯,如此等等。所有这一切随着农民政治意识的提高成汇聚成为抵抗资本的强大力量,尤其是在经过“资本洗礼”一、二十年、农业对资本的“敏感度”有所钝化之后,农业中潜存的非资本主义因素对资本主义的抵触完全有可能大量地迸发出来。而事实也正是如此,19世纪90年代,法国首先爆发了一连串的农民运动,紧随其后,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频频发生农民的骚乱与爆动,以至于恩格斯在1894年的时候这样说道:“从爱尔兰到西西里,从安达卢西亚到俄罗斯和保加利亚,农民到处都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51]既然农民成了反抗资本的非常重要的政治因素,而作为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为已任的工人政党又怎么能对农民问题无动于衷呢?既然“帝国年代”的农民已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政治上的落后与麻木并带着强烈的自我意识而登上了政治的舞台,这一个人数众多的、举足轻重的群体,工人阶级的政党又怎么能够“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呢?
法国工人党和法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率先作出了反应。1892年9月底,法国工人党在马赛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保尔•拉法格曾盛赞这次会议是法国工人党所曾召开的最重要的一次会议),农村工作成为会议最重的议题,大会通过了法国工人党的第一个土地纲领(即马赛土地纲领)——这个土地纲领规定了有利于农业工人和小农的要求。有利于农业工人的要求主要有:为无地的农业工人实行由工会和市镇委员会规定的工资最低限度,建立其成员半数由工人组成的农村工商业仲裁法庭,禁止出卖市镇土地,把国有土地租给市镇,市镇委员会应将一切原来的或租来的土地交给无地的农业工人家庭组合共同耕种;向大地产征收特别税,作为农业工人养老金和残废抚恤金开支费用。有利有小农的要求主要有:由市镇购置农业机器,按成本租给农民使用,建立农民合作社以购买肥料、排水管、种子等等并销售农产品,建立降低过高租价的调停委员会,废除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所有者有权夺走收成抵债的条文,取消债权人将青苗抵作押金的权利,并规定农民耕作所必需的东西(如一定数量的农具、种子、肥料、耕畜)不能抵作押金,实行免费的农业专门教育和建立农业试验站,等等。
这次会议召开不到二年,1894年9月14-16日,法国工人党在南特举行了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本届大会最重要的决议就是修改马赛土地纲领——增加了绪论和一系列具体要求(共18条),由此成为有名的南特纲领。南特纲领进一步强化了保护小农利益、维护小农所有权的倾向,并主张对“那些作为佃农或分成制佃农耕种别人土地,即使有时剥削短工也是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自己受着剥削才被迫出此一途的生产者,也应该同样予以保护”、“联合农村生产的一切成分和在各种法律基础上经营国内土地的一切种类的活动一齐去反对共同的敌人——封建土地所有制”。[52]
一个月后(1894年10月21-27日),德国社会民主党在法兰克福召开代表大会,主要讨论“土地问题”并根据舍恩兰克和福尔马尔的提议案通过了“关于农业问题的决议”。法兰克福决议案借鉴并吸收了法国工人党关于土地问题的纲领的内容并进一步强调:“社会民主党必须非常严肃认真地对待农业问题”、“必须采取彻底的改革来缓和农民的困难处境”、“应该为农业工人争得结社和联合的权利,应该把农业工人提高到产业工人的水平上(废除奴仆规约),并通过制订农业工人本身的社会政策保护法(劳动时间、劳动条件、视察员)使他们不致遭受肆意的剥削”。[53]当然,这个要求大力保护农民利益的决议案也完全同意南特领纲关于扩大保护范围,对佃农、中农也要予以一定保护的做法,并且它也象南特纲领一样暗含着对大农进行“吸引”的模糊意向。
恩格斯极其关注这三次非常重要的“农业会议”。还在南特大会召开之前,恩格斯就写给保尔•拉法格的一封信(1894年8月底)中,恩格斯这样写道:“不管怎么样,9、10两个月是很重要的。5日左右工联要在诺里奇开代表大会(在西班牙代表大会之后第一个星期日),然后是你们的南特代表大会,再后是德国人10月21日的法兰克福代表大会。后两个代表大会都要探讨农民和农业工人问题。……很想知道,这两个代表大会究竟哪一个在经济理论问题上较先进并能提出较有效的实际办法”。[54]南特会议结束不到10天,恩格斯即写信给劳拉•拉法格,表达了他南特会议的看法:“南特土地纲领的绪论部分宣称,社会主义者应该支持和保护农民的以至使用雇佣劳动的农场主和佃农的所有制,——这一点超出了法国以外的人们所能容忍的极限”。[55]法兰克福代表大会结束不到两周(11月10日),恩格斯在写到弗•阿•左尔格的信中对福尔马尔企图“收买全体农民”的无原则妥协提出了批评,2天后(11月12日),恩格斯又致信“前进报”编辑部,公开声明福尔马尔所谓他的提案“得到了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直接赞同”是不可靠的、错误的,恩格斯重申了他在此前的两封信里已表明的明确态度(这封信被登在11月16日的“前进报”上):
“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导致小农土地所有制的消灭。我们党对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它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以自己的干预来格外加快这个过程。因此对于正确采取的旨在使小农在其必然灭亡的过程中少受折磨的措施,在原则上是丝毫不能反对的;但是如果再走远一些,如果希望永远保存小农,那末,在我看来,就是力求达到经济上不可能实现的东西,就是牺牲原则,成为反动了”。[56]
正是在这同一封信中,恩格斯说,既然他已被牵连进来,那末,“看来了除了把我的观点说得更明确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因此,我打算在‘新时代’上登载一篇不长的文章,说明和论证我的观点”,[57]这篇“不长的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法德农民问题》,该文写于11月15日至22日之间,写完之后,恩格斯于11月22日用挂号邮件将文章寄给《新时代》主编卡尔•考茨基。(此文最初发表在1894-1895年“新时代”杂志第1卷第10期,并被波兰《黎明》杂志1894年12月号所转载,标题为《农民问题》)。就在恩格斯写作《法德农民问题》之际以及随后一段时间内,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爆发了第一次关于农民问题的激烈争论。先是倍倍尔在11月14日在柏林第二选区党的会议上发表演说,尖锐批判福尔马尔等人在土地问题上的机会主义立场,并指出法兰克福会议决议案是模棱两可的。福尔马尔立即在《法兰克福每日邮报》上撰文反击倍倍尔。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机关报《前进报》于11月20日和24日转载了福尔马尔攻击倍倍尔的文章。接着,福尔马尔在《慕尼黑邮报》上又发表长篇连载文章《倍倍尔举起的旗帜》,《前进报》又对福尔马尔的文章给予了连续转载,而且《前进报》主编李卜克内西为该报写了一篇题为《我们的内部状况》的社论,态度较有暧昧。于是倍倍尔又撰写了《关于法兰克福党代表大会的讨论·反驳》为总标题的四篇声明和四篇文章作为反击。与此同时,考茨基、累德堡等也在《前进报》上发表关于土地问题的文章介入了这场争论。
我们注意到,恩格斯在1894年12月12日写给弗•阿•左尔格的信中说,这场开始于倍倍尔的关于农民问题的争论最终是“倍倍尔胜利了”,为了确证这一胜利或者也可以说为了庆贺这一胜利,恩格斯似乎有些得意地列举三条战果:“第一,在倍倍尔的文章之后,福尔马尔停止了讨论;第二,他向党的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已被完全断然驳回;第三,他向党团申诉,但被倍倍尔宣布为不合格的党团承认自己是不合格的;这么一来,问题要交下届党代表大会审理,那时倍倍尔肯定拥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四的多数票”。[58] 事实上,恩格斯关于辩论已“停止”的结论是下得过于早了点,这大概是由于恩格斯太想倍倍尔获胜的缘故,毕竟恩格斯是坚决支持倍倍尔的,并且,最早对福尔马尔提出严厉指责的并不是倍倍尔,而是恩格斯本人!尽管恩格斯以为关于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关于农业问题的争论已经结束,但实际上却并没有结束。在福尔马尔“停止”辩论之后,新一轮的辩论又随即展开了,爱德华·大卫、保罗·恩斯特、斯卡·盖科、卡尔·考茨基等人在《新时代》上进行了关于小农与大农、不生产与大生产优越性的进一步争论。[59]虽然1895年的布累斯劳大会否决了法兰克福土地纲领,从而印证了思格斯关于下届大会倍倍尔肯定会获得多数支持的预言,但是,关于小农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是否必然灭亡、关于小生产是否必然被大生产所取代、以及更进一步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否有小农存在的空间、在社会主义阶级中否还是保护小农等等——的争论却并没有因布累斯劳大会否决了法兰克福土地纲领而嘎然停止。考茨基在1898年写作他的著名的《土地问题》这时,也不得不承认:“无论对于这些争论的意见怎样,但有一点是无疑的:在这些争论中无论德国社会民主党或国际社会民主党对于现代农业发展之趋势都缺乏一致的意见,因此也就缺乏一种无可争论的原则,足以作为一定的土地政纲的基础”。[60]如果说,没有1894年底德国社会民党关于农业问题的争论,也就不会有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这篇文章的问世,那么,同样,如果没有1895年及其之后关于农业问题的继续的争论,肯定也就不会有考茨基的《土地问题》这部长篇巨著的诞生。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在农业与农民问题方面的最重要的经典文献,而考茨基的《土地问题》可以看作对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的进一步的经济学的强化与补充论证。但是,《法德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并不在于恩格斯在19世纪末期重申“争取农民”的策略性意义,因为这种策略价值在他与马克思早年与中年的著作中已被无数次地强调过了。马克思在1970年代批判巴枯宁的时候就十分明确地指出,“无产阶级要想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就应当善于变通地直接为农民做很多事情,就像法国资产阶级在进行革命时为当时的法国农民所做的那样”。[61]对于如何“变通”地为农民做事,马克思在同一篇文章里也有过精辟地论述,他说,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分”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中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的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只有当租佃资本家排挤了农民,而真正的农民变成了同城市工人一样的无产者、雇佣工人,因而和城市工人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有了共同利益的时候,才能够这样做;尤其不能像巴枯宁的革命进军中那样用简单地把大地产分给农民以扩大小块地产的办法来巩固小块土地所有制”。[62]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真正的农民”也就是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着重论述的“小农”,可见,争取小农、保护小农、维护小农的利益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认同的“革命策略”,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恩格斯对于马赛土地纲领所规定的保护小农的具体措施没有提出丝毫的反对意见,并且对于南特土地纲领的18条(除第7条“减低法定的和约定的利息”及第17条关于渔猎的规定外)旨在保护小农利益的措施也没有提出不同的看法。由此,可以说,如果仅仅把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的独特价值仅仅笼统地放在争取小农的革命策略意义上,实际上也就等于降低了这部作品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性,因为,如此一来,好像恩格斯只是重复了过去早已有了的观点和结论似的!
我们知道,恩格斯批南特土地纲领,主要是批它的“绪论”部分(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将这个“绪论”全文转引了下来),而他之所要批这个“绪论”,并不在于这个“绪论”强调对小农的保护,也不在于它包含了保护小农的内容,而在于它强调保护小农的“小块土地”并企图以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的正当性为这种小块土地所有权辩护,并且更令恩格斯难以容忍的是,它竟故意含糊其辞地“夹带”了一些对中农和大农也要给予保护的内容。小块土地所有制涉及到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问题,而中农和大农则涉及到“剥削短工”和“农业工人”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无疑都关乎到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并消灭一切剥削现象。有鉴于这两个方面有背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所以必须要对它进行毫不含糊地批判,以维护社会主义理论原则的严正性和纯洁性。这就是说,恩格斯反对的只是以牺牲社会主义原则为代价来保护小农,换言之,恩格斯坚持认为保护小农民的政策措施不能够也不应该有损于社会主义的原则和目标。应该说,这一点是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的首要理论意义所在,即便在今天,我们也不能说恩格斯当年对这一原则的坚持是错误的,相反,在保持社会主义大方向和根本原则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农业与农民问题仍然是当代社会主义政权和政党必须遵循的纲领性的政治要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无法有力地说明资本主义国家对农民的保护与社会主义国家对农民的保护有何实质性的区别。
当然,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还远不止于此。在以下几个方面,它为马克思主义的农业与农民理论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其一,这部作品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在革命策略性的层面上阐发争取农民的必要性,但是,由于它的特定背景是资本主义的繁荣发展和法国农民运动的普遍高涨和农民在选举上的实际作用的增强,所以,在这种政治氛围之下讨论向农民提供具体的保护措施,本身就已经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由革命策略理论向一种民主理论的转向的趋向,而这个趋向由于比《法德农民问题》更晚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所论述的“和平过渡”思想的映衬而可能会被加强,因为,如果存在着通过争取“普选权”而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那么,争取民农民就不是为了暴力夺取政权的一种权宜的变通策略,而是径直转变成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具体而实在的内在性行动,由此,我们不妨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所举的丹麦社会党人的例子潜在地具有某种暗示性;其二,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提出了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如何对待小农的这一极其重要的问题,这一方面表明,恩格斯并不绝对地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定能把小农完全、彻底地消灭掉,也就是说,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要占领农业这一结论,要有一个辩证地理解,不要将其绝对化;另一方面,恩格斯在表明了这样一种立场,即:在有资本主义因素存在的条件下,社会主义政党对农民的保护一是要“慷慨”,二是要区别对待,要把保护的重心放在那些因受资本主义的挤压和剥削而失去了基本保障和再生产能力的农民身上,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其三,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主张在社会主义阶级要对农民进行改造,即把农民的小生产转变为大生产,但这种转变不应是强迫的,更不能使用暴力的方式,而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63]来缓慢地完成。恩格斯特别强调,无产阶级政党要“竭力设法”使小农的命运较为过得去一些,“如果他们下了决心,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还不能下这下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64]可惜的是,恩格斯的这一论述被斯大林粗暴地加以贬损,他指责恩格斯在此问题上是“过分慎重”了,于是他不仅不给小农时间的考虑,而且连小农的生存权也给剥夺了。今天我们重温恩格斯的这一论述的启示意义在于:作为一个真正代表人民的社会主义政党,在处理有关农民问题时,一定要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听取广大的农民的呼声,采出自愿的原则,在不得不有损于农民的地方,一定要给予农民以足够的补偿和实实在在的帮助。其四,19世纪末关于农业与农民问题的探讨比之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更早时期的阐述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突出特点,即这个时候关于农民问题的更加实证化、更加具体化、也更加“经济学化”,这在恩格斯的《法德农民问题》发表之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新一轮的争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倾向直接导致了考茨基把《土地问题》写成了一部“经济学”模样的著作,而这种倾向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极力强调的“农业大生产优越论”所激起的反效应。如果说是倍倍尔直接引起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农民问题的第一次争论,那么,恩格斯则是后续的进一步争论的激发因素。实际上,关于农业小生产是否一定要被大生产取代以及两者中何者更为优越的争论在恩格斯去世后一直是一个持续争论的问题,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仍然是一个没有达成普遍共识的有争议的农业经济学问题。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717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41-14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47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551-55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554页
[7]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3
[8]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79-680
[9]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 1972,p681
[10]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0
[11]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5
[12]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6
[13]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3
[14]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5
[15]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3
[16]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86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9-23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231-23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2页
[21]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94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6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41-142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148-14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的,第497页
[27] Haruki Wada: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ⅡMarx and Revolutionary Russia,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vol.12,1981,p131
[28] Haruki Wada: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ⅡMarx and Revolutionary Russia,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vol.12,1981,,p134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2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30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44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5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32页
[34] Haruki Wada: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ⅡMarx and Revolutionary Russia,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vol.12,1981,p144
[35] Haruki Wada: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ⅡMarx and Revolutionary Russia,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vol.12,1981,p147
[36] Teodor Shanin: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ⅠMarx and the Peasant Commune,p119,History Workshop Journal,12(1981:Autumn)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3页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8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2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48页
[41]转引秦晖:《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的演变与发展》,载武力 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1月,第37页
[42]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4月,第45-46页
[43]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4月,第146页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48-149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48页
[46]Teodor Shanin:Marx,Marxism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ⅠMarx and the Peasant Commune,p119,History Workshop Journal,12(1981:Autumn)
[47] Oscar J. Hammen;Marx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7,No.3,Jun.,1972,p697
[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5页
[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5页
[50]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4月,第32页
[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4页
[52]胡瑾 闵宝利(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长编》第二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7页
[53]《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文献史料选编》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77-178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82-283页
[5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86页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561页
[5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562页
[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21-322页
[60]考茨基:《土地问题》,三联书店,1955年,第5页
[6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7页
[6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7页
[6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9页
[6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00页